在周琅的威逼之下, 苏轻尘到底还是解除了施加在他身上的幻术。
狐狸耳朵和尾巴消失不见, 周琅欢欢喜喜的同苏轻尘出门,逛夜市去了。
不夜城的夜市很是繁华, 四处灯火通明。
大街上人流如炽,成排的小贩在街道两旁摆摊占位, 兜售各式各样的商品。
擦肩而过的, 有人, 有妖, 亦有魔——这是人界绝不会有的现象。
热闹的不像妖界。
或者说,同周琅想象中的妖界完全不同。
在周琅的认知里, 妖精都是深居简出的。
占一个山头凿一个洞府,就能足不出户的窝上百八十年。哪日兴头一起出门走一遭, 外界连朝代都换了也说不定。
因此,周琅以为的妖界,合该同未曾开发的原始森林一样, 人迹罕至, 难见世间烟火。
即便早先从书上知道了不夜城的存在,言城中住民皆奢靡享乐。
但周琅对此种说法却是呈半信半疑的态度, 以为书中对不夜城的描写有夸大其实之嫌, 未曾料到竟真有这般繁华景象,比书中所述有过之而无不及。
难怪苏轻尘来之前刻意提醒他,一个月内必须离开妖界, 不得超时不归。
当时还觉得对方多此一举, 如今倒是明白了。
不夜城确实有令人沉迷的资本。
别的不提, 单单是这里对异族态度之包容,便足以叫人沉溺。
一路走来,来往行人皆欢声笑语,每个人的眼里都有光。
今朝有酒今朝醉,好像生活本该如此简单。
周琅不免被气氛感染,连带步子也轻快了许多。
两人在路边买了些吃食,走走停停,终于来到赤水河岸。
眼下距离舞姬登船起舞还有一个时辰,岸旁却已经聚集了不少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