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一听还算合理,但是不是真的合理还要把案发现场的情况套进去。
“这种离开方式不可能。”
清风巴祖卡反驳道:
“以现场那种出血量,凶手身上肯定也沾到了不少的血迹,我记得你们说窗帘是拉上的对吧。”
苹果茶点点头,清风巴祖卡继续道:
“即使凶手再小心,身上所沾的血迹不多,但拆信刀并不是什么长柄武器,说它是匕首都觉得有些短,这样的利器割开喉咙,划破前胸,最终刺穿心脏,犯人的双手必然沾满了鲜血,哪怕他带了手套,作案后将手套摘下,袖口也必然会和双手一样满是血迹,用这样的手拉窗帘……”
她看向苹果茶,后者摇头道:
“窗帘上很干净,没有任何血迹,而且用橡皮筋关窗制造密室的方法也不行。”
“这也不行?”
苹果茶拿出一枚硬币,让它在双手间来回翻转:
“想做到你说的那种效果,犯人的双手就必须像我这样灵活度高于常人,但据推测犯人的身高在两米三以上,这让的人,双手根本做不到灵活自由的操作橡皮筋。”
身高不同,各个部位的大小自然也不同,一个身高在两米三的家伙,他的手怎么可能跟常人一样大?
“没准他是经过训练的呢?”
“确实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性,但还是不行。”
苹果茶一把抓住硬币,摸出之前用来打开插销的纸片子:
“那个窗子的缝隙只有这么窄,橡皮筋很容易被卡主,没有足够的空间做你说的那种拉拽动作,再说这个时代有没有橡皮筋还不一定呢。”
安一指其实很想科普一下,橡皮筋在1845年就被发明出来了,副本时间是1890,不仅有而且质量也不错。
但想想跟他们谈的没啥关系,所以还是专注于思考吧。
“最后逃脱的手法倒是可以,只是危险性很大,万一对方打算撞门,用不了几下就能撞开,万一凶手来不及布置好一切就会被人抓个显形。”
密室杀人肯定是有计划的犯罪,既然是有计划,犯人一定早就算好了一切,逃脱的时机有点赌运气的成分,不太像有计划的凶手会选择使用的办法。
不过正像苹果茶说的,有风险,但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