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塔很喜欢这个城市。
话说,浩王父子,虽然有些蛮横霸道,但是对平民是真的好。
在他们这里赋税很低,人们都能安居乐业。
就是家里有十几亩地的农民,也能生活小康。
这里的手工业很发达,有很多工匠,作坊。
贸易流通也很好,到处都是一片生机勃勃。
比起来一些城市,贵族生活奢靡,平民生活穷苦,真的要好太多了。
琳塔喜欢这里,喜欢看着平民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
显然,他们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
所以,琳塔决定要在这里呆上几天。
好好品尝这里的美食,好好品味之类的美景。
林庸自然就从命了。
他们住的这家客栈,算不上档次最高的,只能算中等偏上的。
琳塔喜欢这家客栈后院里的两丛栀子花,就住下了。
特别要了两个房间,推开窗户,就能看到窗外的雪白的栀子花。
能嗅到栀子花甜蜜的清香。
林庸发现,琳塔越来越喜欢这些花花草草的东西,越来越像一个女孩子。
林庸就陪着琳塔住下。
这一天,琳塔刚刚睡醒。
是的,琳塔也养成了白天玩耍,晚上睡觉的习惯了。
不像以前,想睡就睡,一睡就是几千年,几万年。
这些人类的习惯,嗯,似乎还不错呢。
就听到窗外传来来的一些人的惊呼声音,还有一些人议论纷纷的声音。
琳塔好奇了,敲了敲林庸的房门,“不知道外面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