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村越来越远,已经看不到送行的村民们了。老李回过头,视线经过那个仍旧昏迷的白皮人时,忍不住深深叹了口气。残阳关……这还是他第二次去这么远的地方,风餐露宿的旅途已经展开,可老李仍心怀原先的想法——既然让自己赶上了,那就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个外族人死在眼前。
“看,老石头还认得你呢。”表弟牦牛毡的爸爸牦牛靴突然指了指老李胯下的牦牛,布满皱纹的眼角满是笑意。
——牦牛毡的爸爸牦牛靴,还有牦牛毡的远房堂哥小口袋,就是这支拥有三只牦牛的土地精商队的全部成员了。之前几十年里,一直是牦牛靴带着两个小子走这条商路,金溪村的村民都认识他。
可随着上了年纪,他出现在金溪村的次数越来越少。
老李知道,金溪村的村民以后可能再也见不到这位老土地精了,因为这将是牦牛靴按照土地精的习俗,在老到再也出不了远门之前,最后一次骑上牦牛,最后一次踏上远离家乡的商路……在这之后,牦牛靴会在昆莱山的家中,安然等待死亡的到来。
“这是老石头?它还活着?”老李楞了一下,惊讶地低头看向胯下毛发稀疏的老牦牛,“之前我一直都没认出来。”
熊猫人看老牦牛的时候,老牦牛也在仰着脖子侧着头,用左边的眼睛看熊猫人,目光里居然有一丝完全不似兽类的苍老智慧,仿佛在笑。
老李忍不住伸手去摸老牦牛的头,“嘿,老朋友,你还好吗?”
老石头用头拱了拱他的手,“哞儿”了一声。
二十五年前,金溪村里一个顽皮到让所有村民都大感头疼的熊猫人小子,就是乘坐这头名为“老石头”的牦牛,第一次出了远门。
“这次把它也带来了,赶明它就跟我一块养老了。估计它会比我这把老骨头活得长久吧。”牦牛靴呵呵笑着,用烟杆分开嘴上的大胡子,吧嗒吧嗒地抽了起来。
弥漫的烟雾模糊了朝阳的微光。
……
安格玛胸口上凉凉的。
不是冷,哪怕刮风,四季如春的锦绣谷起的也是和煦的暖风。
好像正有一根粗壮有力的毛茸茸的手指,正在自己胸口上涂抹一种冰凉的物质。
他感到自己躺在一张硬物上,可能是木板,也可能是床——不,不是床,床不会这么晃——鼻间充斥着草药的芳香和家畜身上挥之不去的腥臊混合出的怪异味道。
安格玛猜测着自己的处境。
自己被人放到了一张木板上——会是那些救了自己的熊猫人吗——身子底下还垫着柔软的织物,而木板,不是正被人抬着,就是被绑到了某种大型坐骑的背上。
他们要带我去哪?
他们会害了自己的!
想到自己体内的两股能量,安格玛突然焦急了起来。他很想睁开双眼,可眼皮重若千钧,就是抬不起来。
这……
完全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