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槐:……
“很显然,这个惩罚副本想要得到的是我的羞耻心、我的痛苦、与我的恐惧。为了折磨我,它还故意给我设定了一个赚取五十万元的目标……”林槐在拉着窗帘的房间里思考着,“甚至还要利用我自己的名声。”
林槐显然不觉得七天足够他打赢一场关于肖像权的官司,并通过起诉这份视频的传播以获得他所需要的五十万元。再者,打官司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起诉这几名学生?这几名学生大多是未成年。而且在事情闹大之前他们就已经删除了通过自己上传的视频,如今流传的是大大小小的好事者所上传的版本。
起诉那些故意宣扬、闹大的媒体?一般来说,这只会被按上“被玩个梗都不能接受,真小气啊”的罪名,不仅得不到钱,还会被进一步地嘲讽。
不过林槐显然没有思考过“起诉”这一选择。他在房间里翻了一圈,勉勉强强从小林槐的房间里翻到极少的一点钱,和一罐像是用于自/杀的药物。想也正常,摄影师虽然是个花花公子,但也是个心高气傲的人,显然没办法接受自己这样的现况。
林槐把药物扔到一边,正在这时,他听见电脑传来“叮”的一声。
林槐:?
他回到电脑前,打开了摄影师的邮箱。令他意外的是,邮箱里还有挺多邮件的。
“不会是律师函吧。”林槐嘀咕。
最上面的一封邮件居然是一个节目组的邀请函。这是一款深夜整蛊节目。林槐顺便在网上搜了一下节目名,这个节目的整蛊事迹包括在吸管里装上蟑螂,让两个女孩分别含住一头,拼命比赛吹气致使蟑螂不被吹到自己的嘴里而是吹到另一人的嘴里……
“简直有种让鬼输了的感觉啊。”林槐深深地被这个节目组的变/态震惊了。
在这之下的节目邀请也是大同小异,唯一让林槐有点感兴趣的是一个探秘灵异节目组的邀请——他们似乎是想请林槐来当丑角,所选取的探秘地点包括城市里著名的鬼屋、荒废的寺庙、拆迁的商场。如果不是演出片酬只有10万,林槐本来会很高兴地接下这个任务,并不吝啬地在摄影机中为他们表演撞鬼现状。
“不过五十万……还要通过自己的名声赚到,在那之前还不能死。”林槐若有所思地敲着手指,“这该怎么办呢?”
林槐在思考许久后,于晚上下楼,打算买瓶肥宅快乐水。
然后……
他一出大厅,便被各种各样的相机堵住了。
林槐:……
林槐虚着眼从小门出去。终于,他抵达了便利店。他随便拿了瓶水,刚走到柜台门口,要叫正在玩手机的便利店老板。
然后他就看见了便利店老板的手机上。
赫然。
是他的鬼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