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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五十四章(2 / 3)

拿慕云的话来说就是看起来还人模狗样的,勉强能看。

九七作这打扮便扎眼得很,容貌英俊,唇边如同衔了一抹丹霞,半弯起来便叫人失了魂魄,这一路走来,不知多少姑娘偷眼望向他。

他朝苏湘湘打完招呼之后便侧过脸去,继续跟旁边的人说着什么,大概是说到什么开心的事情,时不时低笑一声。

苏湘湘靠在窗边,从那个角度看去只能看到他线条流畅的下颌。

雪仍未完全化完,天地间仍是枯黄一片,他一身深红色的胡服,与周围形成鲜明的对比,骑在马上,小辫披散在背后,凤眼微挑。

鲜衣怒马,端得是风流不假。

甚至都能够称得上一句风情万种,风情不女气,眉目含情,眸子流转便勾了人的魂魄去。

像是山中修炼千年的妖,懒懒看过去一眼便摄人心魄,令人心甘情愿把命献上。

齐域紧了紧缰绳,让马匹快走几步,靠到九七身旁,纳罕道,“你怎么改了这样的发式?”

他上下了九七打量一眼,“你母亲是汉人?”虽然是问句,但是语气却是肯定的,边疆很多混了胡人血统的孩子,一般都是被掠走的汉人女子生下的。

毕竟边疆的关系一向紧张,剑拔弩张的,战事一触即发,一般是不会正常通婚的,近些年虽然好了些,可以正常通商了,但是也没好到哪里去。

九七斜斜瞥他一眼,伸手捻起垂落到胸前的一根细小的发辫,懒懒:“是小姐给我编的。”

他半垂了眉眼,虽然是抱怨的口气,像是无可奈何的,但是话中笑意却怎么都掩饰不住,“她那天在街上看到这样打扮的男子,觉得好看,回去便非要给我编。”

他很久不作这样的打扮了,这样的装束一般都代表着粗俗跟野蛮。是很多人所不耻的,虽然近来越来越多人喜欢穿胡服,作胡人的打扮。

但是九七还是不怎么喜欢。

他厌恶自己跟旁人不一样的地方,厌恶自己跟旁人不一样的五官,那时时刻刻提醒着他自己身体里流淌的那一半异族血液。

提醒着他对于长安,对于这大骊朝来说始终是一个外人,是不会被接纳的存在。

便是能行走在长安,也只能作为一个在黑暗中生活的影子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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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队走走停停,一连奔波几天,才在一个地方落了脚。

城墙高大巍峨,令人心生敬畏,身着铠甲的士兵拿着武器站在城门两边,冷静肃然,跟之前待的那个小镇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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