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母的看法肯定是没有错的,但是父亲为什么会喜欢这样的纸?
走到马车边,陆娇娇把扶苏抱上车,和站在车辕上的小孩子对视,食指点了点对方柔软的眉心,“有什么想知道的直接问祖母。”
陆娇娇跟着上车,她背靠软垫,扶苏挨着她坐下。
他先问个更好奇的问题:“祖母为什么喜欢彭顺?”
陆娇娇的头轻轻靠在软枕上,笑着说:“彭顺这个人看上去一定不怎么招人喜欢,笨笨的,长得也普通。看上去是不如宫里那些漂亮机灵鬼。”
扶苏点点头,他还小,总是喜欢漂亮的人,陪玩的侍女是他所有的侍女中最漂亮的机灵的一个。
“彭顺是咸阳本地人,家境不算好,他父亲常常和人下矿,母亲在工坊帮人做厨娘,家里三个兄弟,从小给人做跑腿,长大了就出去卖力气。木工、染布、砖瓦坊、炼铜坊都干过,你看他今年才三十七岁,可是从十四五岁就没歇过力气,到现在都二十三年了。”
听起来彭顺是个很普通的人,只是三十七和二十三这两个数字也太近了,近的让人觉得有些可怕。
扶苏认认真真地听。
陆娇娇继续说:“他是个干活不惜力气的人,不止是体力,也包括心力,在这个人身上看不到一丁点好逸恶劳的恶质,而且交代他的事情都能做好,不会怀疑,不会摇摆。这两点都是很重要的。”
“扶苏也开始认字了吧。”
扶苏点点头。
“你这个年纪学习是很快的。”
“我曾要求手下的管事们学习识字,这些人大多三十岁左右,都过了最好的学习时候。大部分人依赖的是人成长就能获取的东西——健全的身体,他们的手脚、体力,去获得生存所需要的物资。其实世上很多人都是这样,光是健康长大就已经让他们拼尽全力了。”
“彭顺是学习最快的人,他会木工,便将要学的所有字刻在木珠子上,穿成链子戴在手上,就在干活的间隙学习认字。那几个月,经常组织考试,有许多管事因为不识字被换掉,彭顺不仅能识字,还和一些学生借旧书学习。”
年幼的扶苏,听着这些也渐渐感到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彭顺似乎有些了不起,同时他也感受到了一种陌生的残忍,很细微的一种情绪,在他还没有真正体会清楚就从心间溜走了。
陆娇娇看着这个孩子认真又茫然的表情,说道:“大多数人一生不过四五十,三十多岁已经不是最好的学习时候了,像彭顺一样肯刻苦又聪明的人是少数。人就像小动物一样,幼年学习捕猎,成年之后依靠捕猎生存。祖母希望,孩子们小时候都能多认几个字,多看几本书。”
她拍拍身边装了灰色薄纸的箱子,说道:“这种纸造价便宜,印出来的书也能卖的便宜些。”
扶苏的视线落在那只单薄朴素的木盒,他记起了刚刚阳光下那张薄薄的纸,感到了陌生的重量,并不沉重,反而像从他内心深处缓慢生长出来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