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括去学校的路上, 在巷口让一帮小混混给截住了。
他认得他们, 他们是吴强和赵甚的手下, 以前在歌舞厅当安保, 现在歌舞厅关张大吉以后, 他们丢了工作, 一直在街头无所事事地游荡。
沈括瞥见他们手里拎着棍子,知道来者不善。
他们把丢工作的账算到沈括头上, 来找他的麻烦了。
沈括赶着要去看陆嫣的比赛, 没有时间和这帮人纠缠,只能速战速决。
他的身手很好, 可是架不住他们人多势众, 撂倒他们以后,自己脸上身上也挂了彩。
沈括来不及处理自己身上的伤, 叫了一辆车火急火燎去了北城三中, 校门口下车, 一路狂奔来到学校西侧的小礼堂。
总算是赶上了。
今天是他的生日,他喜欢的女孩还会聚光灯下为他唱一首歌。
或许这将会是他十七年晦暗的人生里, 最美好的一天。
女孩坐在舞台椅子上, 穿着素色的长裙子, 手里抱着一柄原木色吉他, 看上去清新又雅静。
她缓缓开口, 声音宛若天籁, 全场的观众都被她美好的嗓音吸引了。
她的眸光清澈而干净, 没有沾染半点杂质, 美好得仿佛全身都在发光。
然而,沈括的脸色却渐渐沉了下去。
这首歌,不是唱给他的。
陆嫣唱这首歌的时候,眉眼微弯,温柔的目光所及之处,是第一排的那个男孩,陆臻。
沈括的心蓦然感觉空落落一片,只觉得自己可笑。
相比于他这个阴暗角落里不起眼的臭小子,她的家人才是她最终的依靠。
沈括没有那样美好的家庭,这注定了他所有的一切...都是残缺,又凭什么奢望在她心底占据一席之地。
可笑。
他看着陆嫣安安静静唱完了那首歌,看着全场掌声四起,看着她鞠躬谢幕,看着陆臻跑上台,送上一大束盛开得无比灿烂的香槟玫瑰,还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她沐浴阳光生长,周围萦绕都是浓浓的爱。
他不应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