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王国的历史相比, 瑞格瑟王国的王城还相当年轻。之前的某位国王晚年昏聩,掏空国库为自己的爱妾修建这座繁花锦簇的城市并迁都于此。
在迁都后的第四年被自己的儿子造反成功。
然后, 传言那位杀兄弑父的小王子纵马驰过血流成河的大街上时, 曾与一名少女遥遥相望,一见倾心。于是,花都依旧是瑞格瑟王国的王城。
有过这样的逸闻,整个城市奔放又浪漫。
——不恋爱,毋宁死。
即便已经是深秋, 空气中仍弥漫着甜腻缠绵的花香,一束血玫瑰售价近四十银币, 只在花都才有的高价, 人们相信如果拿着血玫瑰在中央大街上告白就能够得偿所愿。
“真是受欢迎啊。”
临街的咖啡厅边, 多萝西打扮艳丽, 她没穿法师袍, 寻常旅客般坐在遮阳伞下的座位上, 悠闲地搅拌杯中饮料, 她将一支血玫瑰凑在鼻尖嗅了嗅, 朝对面的拉斐尔抛了个媚眼。
拉斐尔掩去亡灵特征, 看起来就真的像一个苍白冷淡的骑士, 而且美貌。
哪个少女不喜欢美丽忧郁的骑士呢。
拉斐尔一路上收了一大堆玫瑰, 甚至还有男孩子,慌慌张张地把玫瑰往他怀里一塞, 转身就逃。多萝西见状笑得花枝乱颤:“天啊, 这些孩子知道自己给什么送的花吗?”
但她又想了想:“也说不定, 毕竟这里可是花都。”
热情洋溢、纵情声色的花都。
每个人都坦坦荡荡地示爱,山盟海誓与一夜放纵同样被人接受,就算与魅魔当街拥吻,也不会有人觉得意外。
在副都消失后近一个月,一切仿佛已经重新恢复平静。
这听上去很不可思议,但事实正是如此,没有人再谈起那座城市,它存在过的痕迹就这样无声无息地从所有人的记忆中褪去,只留下书籍与史册记载它的过往辉煌。
可是,如果无人铭记,只凭文字的记录能够流传多久呢?
在伤愈之后,来自副都的骑士把自己扔进了图书馆,没日没夜地搜集着故乡的过往。历尽沧桑的副都,曾有过那样多的荣誉与传说,年青的骑士在此之前还没有、也还没来得及将其全部了解,还好,他还有时间。
“我想成为冒险骑士,”科雷说,“就用副都的名义,如果我做得足够好,那么副都的名字就一定还能流传下去。”
过去,他因副都骑士的身份而自豪,今后,故乡就扛在他的肩上,与他同行。
骑士这种职业,仿佛总带着种一意孤行的固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