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穷乡僻壤的,虽然也有野民种桑养蚕,但大都交到贵人那里换粮换油盐,也只有城里的达官贵人才有资格享有丝绸的。
三木虽然仅仅是在腰间束着条丝绸带子而已,但看起来也够拉风的。短帮皮靴字,虽然是制作得很粗糙,在当地的野民中也是难得一见。
围在三木身边的几个年轻人,一个个或高或矮,或胖或瘦,倒是普通的野民打扮,服饰和年龄也和子壮差不多。
“这小子脑子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走在前边的三木低声地嘀咕着。
“绝对是有毛病啊,要不怎么能称为‘小病秧子’呢——这是过来找死的呗!”
身后一个方脑壳的小伙子大声地说道,然后又讨好般地大笑了几声,引起了其他人的一阵怪叫。
三木脸上的肌肉抽抽了几下,想笑却笑不出声来。
他心里还有稍稍有些紧张。
子壮在桑林村的恶名,三木并不是不知道。
这小子诡计多端,心狠手辣,他也早就有所耳闻。
虽然这几年子壮消停了不少,但因为噘儿的事情,他泼皮无赖的臭名,在附近几个村子可是人尽皆知,时不时就成为人们饭后的谈资。
一想到这里,三木就觉得自己的头顶绿油油的。
噘儿和子壮结伴去北边的荒原采药,经常从他们村边路过,村里不少人都看到过,就连三木自己都看到过好多次。
荒山野岭,孤男孤女,干柴烈火……
一想到这些,三木就觉得头顶沉甸甸的。
“死糟老头子,都是你的主意!”
三木心底狠狠地咒骂了自己的父亲一句。
他的父亲福老爷子,草甸村的村正,不要要说在草甸村,就是包括周围几个野村在内,也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
福老爷子虽然身份还是野籍,但八面玲珑,能软能硬,硬是把自己的大儿子送到邑城里谋了一份差事。这在当地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虽然大儿子在邑城内还是下等人,但在野民心目中已经是体面人了。
每当提起自己的大儿子,福老爷子那可是一个扬眉吐气,眼睛都长到头顶上去了。
因为大儿子长久不在身边,二儿子要继承家业,福老爷子一家人对三木这个小儿子就看得比较娇贵,宠着护着的,倒是惯了他不少的毛病。而他家在草甸村又是大户,只要做得不过分,大家也都忍让一些,尽量地避着远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