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寻揉着摔疼的屁股,站了起来:“这证明方式,实在叫我欢喜不起来......”
说着,他又走到了窗口。
此时的窗台上,已没有了光斑,他将胳膊完全伸出窗外,才探到了直射的阳光。
终于,没有灼烧感了。
不过,似乎还是比往常来得火辣些。
相寻回过头,用询问的目光,定定地看着贺清。
贺清明白相寻的疑问:“没什么大事了,就算不能散尽,也不会影响你活着。”
相寻点点头,而后看向黄果:“也不问问你的贺师傅想吃什么?”
黄果轻蔑地对视向相寻:“贺师傅喜欢吃的,我怎么会猜不到。”
当晚,在楼下的大堂中,黄果命厨子做了一桌子的河鲜。
第二天再出门时,站在阳光下的相寻,真的没有任何不适感了。
于是,他又看似漫无目的,实则用心良苦地开始在那日小雨下车的站点附近,闲晃了起来。
只不过,当真找到想找之人时,已是半个月之后。
怀着心事,在同一个地方晃久了,烟总会一根接着一根地点上。
那日下午,正在买烟的相寻,其刚刚从衣袋中掏出的钱包,被身边一人以迅雷之势一把夺走。
相寻的反应向来不慢,在他脑子还没想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的时候,脚步已经跟着飞贼追了过去。
或因骨子里的猎食天性,相寻的两眼,完全没受到纷乱人群的干扰,始终牢牢地锁定着那个飞贼。
只要目标明确,在人多的地方追逐起来,优势必然在追击者这方。
毕竟逃在前面的人,还需要为这条追逐路线开路。
所以,这飞贼纵然跑得够快,也只逃了两条马路,就被追到的相寻一把揪住了后脑的头发。
飞贼的身板,比相寻小了整整两圈。
都不需要用什么技巧,相寻直接弯腰,用另一手抄进了飞贼的胯下,再一挺身就把飞贼扛到了肩上。
下一秒,飞贼就像一袋沙子一样,被相寻重重地扔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