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说来听听,你要找什么人?有地址吗?”道尔颇感兴趣地问。
“没有”,苏笛摇头。
“那,肖像画,照片呢?”
苏笛叹了口气,“也没有。”
“名字?”
“名字可能有……唉,也没有,他可能用了别的名字了。”
“那怎么找?”
苏笛有些泄气,是啊,她只凭借一张报纸上的照片,确切说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和戒指确定了像亚特兰蒂斯的王子莱默,但关于他的长相、姓名、职业,完全一无所知,这怎么找,无异于大海捞针。
“别灰心,想出一点他的特点,或者他可能从事的工作也好,会是劳工吗?车夫?贵族?艺术家?”
苏笛皱着眉,“劳动类的应该都不是,贵族嘛,不清楚,艺术家也有可能,如果说有什么特点,他长得很美,对,特别美,跟古希腊雕塑一样。”
道尔笑了。
“你是觉得我的形容夸张了吗?我真没说错,他真的特别美。”苏笛有些不好意思,除了这些,她再想不出来能形容莱默特点的词了,总不能告诉道尔,那是消失的大陆亚特兰蒂斯的王子吧?
“我不是笑你,我是说,这个特征还挺好找的,至少我就知道符合这个特征的人。”
“真的?”
苏笛眼前一亮。
道尔给了她一个地址,“这是伦敦城的俱乐部,唔,你可以理解成上层的牛郎俱乐部,不是伦敦东区那种。”
苏笛接过地址,有点犹豫:“那个人虽然长得美,但应该不会做这种职业吧。”
“我不是说,你要找的人会在这个俱乐部里,我是说,如果你找的人如果真的像雕塑一样美,这些人应该会知道。”道尔眨眨眼。
苏笛恍然,是啊,伦敦城里有这么个美男子,没人比这些人更清楚的了。
“太好了,我这就去。”
“等等。”
道尔说着,从大衣里给了苏笛一些钱,想了想,又把门口的手杖给了苏笛,顺带给苏笛一顶帽子。
这么一配上,看着还很绅士。
“路上小心。”
苏笛举起手杖挥了挥,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