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说过,他父亲是太原知府,想来他们家宅邸住的地段都是一些非富即贵的人家,想在那里置办产业有些困难。不过,不用担心,总会有办法吧。
至于他先前派人买下的房子,虽然不知道在哪里,先用那里落脚,等买到了相近的房子再搬家,反正他不差银子。
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李寻欢对萧明晟的到来充满了期待,他虽然年纪小,却也明白,他和萧明晟的情况十分诡异。不然,第一次被占身体后,李寻欢也不会跟着娘亲去了一趟崇善寺。
不过,去了崇善寺也没有什么用,第二晚他就换进了萧明晟的身体里了。
这些事本不该瞒着父母亲人,只是他实在是太喜欢萧明晟这个朋友了,第一次太过惊恐,所以想要拒绝。但第二次、第三次下来,一直缺少玩伴的李寻欢找到了知交好友,自不想断了跟他的联系。
他们眼下的异状不知会持续多久,不过,等萧明晟搬到了太原,白日里有了交往,李寻欢就放心了——
这个朋友跑不了了。
正美滋滋地畅想着白日里与萧明晟一同上课(?)的美好情景,李寻欢忽然听到客栈走廊中传出一声闷哼,旋即是一个略显尖细稚嫩的孩童声音:“放——唔!”
下一刻就是竭力压低了音量的怒斥声:“臭小子找死!”
“老三你轻点。”又有一个声音不满地低声叱责道。
“老大,这小崽子咬我!”
“三岁大的崽子能有多少劲儿,闭嘴吧你。”
客栈房间里,萧明晟和李寻欢同时眯了眯眼睛。
有点不对劲。
出门在外大多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再加上这会儿已经是亥时后,客栈里大多数客人都已经开始休息了,即使有人不小心听到了什么也只当自己没有听到。
然而,对于李寻欢这样的小孩子而言,这事情严重了。
只不过,他虽然怀疑刚刚走过他们房间的人是恶人,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他不能跑去报官。但要是去夜谈,自己找证据,他现在用的是萧明晟的身体,万一伤到了哪里,他就罪过了。
萧明晟却浑不在意,以着他的内力,对付一两个武功粗糙的莽汉还是办得到的。李寻欢虽然用着他的身体,五感十分敏锐,但他经验太少,还不能从呼吸和脚步声判断其他人是个怎样的身手水平。
拿萧明晟这辈子亲爹天枫十四郎做参照物,刚才经过的那三个大汉,完全就是一刀一个。萧明晟谦虚一点,他那身体,大概能两掌一个,这算上了李寻欢不小心一掌拍空的可能。
再者,萧明晟纵是不能触碰活物,但他能碰死物啊。那些人又看不到萧明晟的存在,他补起刀来简直轻轻松松,说不定还会因为他补刀的过程太过玄幻而自己先吓个半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