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黑暗的角落里,有一道黑影,出现在百事通的眼帘中,由远而近。
那是一个男子,迈着极为风骚的步伐,他边走,边吹着还在散发着热气的枪管,来到百事通面前。
“你……你!”百事通终于看清来人的模样,瞠目结舌,大吃一惊,“你是……你是那个狗日的,你是……那个死乞丐林枫?”
“怎么说话呢?”林枫白了百事通一眼,不满道。
随后,他把枪收起来,瞥了地上的两个黑衣女子一眼,甩甩头发,摆出一个自认为风流的姿势,淡淡地说道,“怎么,没见过帅哥啊!”
“我日!”百事通久久回不过神来,实在是,此时的林枫,与之前的形象反差太大。
之前,他身上的衣服都油得发光了,头发都结辫子了,蓬头垢面,可是现在,他西装笔挺,头发也剪短了,红光满面。
最重要的是,这个狗日的,年纪是大了点,但不得不说,的确有点帅。
百事通已经确定,此人就是林枫,也只有他,才会如此自恋与骚包。
“你……你身手这么厉害?你又怎么会在这里?”百事通定了定神,确定来人是林枫之后,他长呼一口气。
不用死了,他还活着!
活着,就是好的!
“嘿嘿!帅吧!”林枫得意一笑,瞟了百事通一眼,“我没事做啊,本来想去醉香楼喝酒的,但昨晚发生大事,今晚没有营业,所以我就在婺江边上瞎逛喽,没想到会看到你,失魂落魄,像鬼一样,我就跟着来了,没想到,还发现两个美女也跟踪你来了……”
“没地方可去,只能在街上瞎晃悠了!”百事通沉默半晌,认真说道,“这次,谢了!我欠你一命!”
“切!”林枫摆摆手说道,“那晚在和谐大道上,要不是你为我们挡枪眼,我和徐大小姐可能都逃不了!”
“咦?对了!徐蕾那丫头,看你的眼神不一样啊!”林枫说着,眼睛亮了起来,“那晚在吴雨蝶的酒会上,他还公开说,你是她男人,看到你中枪了,昏迷不醒,那丫头那个急得,听说你醒来之后,就把她骂走了?你真不成器啊,难道人家看上你,那可是千金小姐啊,你要是搞定了,那得,嘿嘿!我老哥也可以吃香喝辣的啊!”
“徐蕾!”百事通低喃道,随即苦笑起来,“人家是豪门千金,怎么会看得上我这个街头混混!女人啊,总是喜欢找一个不想干的男人,来气自己喜欢的那个,他喜欢的是蓝衣,我就是那个不想干的!她着急,只是因为我帮她当枪眼,觉得愧疚而已!”
“呃!”林枫一愣,“百事通,你刚才是不是被吓傻了,还是真的大彻大悟啊,这样一本正经的说话,我有点不适应啊!”
“算了,不扯这些糟心事,我们找个地方喝酒去!这里,不能久待!”林枫说着,不管不顾,拉着百事通,往胡同口走去。
“我日!”百事通回头,看了躺在地上,那两具渐渐冰冷的尸体一眼,大叫道,“那她们,她们怎么办啊!”
“别管了,我们先离开这里!”林枫拖着百事通,来到了夕水街。
“我们要去哪?我先说好,我可不想跟着你睡大街!我可是技术分子,是知识分子,靠头脑和手艺吃饭,可不是乞丐,如果睡大街,实在是太有失身份了!”百事通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