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个人在队伍,运气都好几分呢。
就是当个吉祥物也是可以的,而且墨明的实力不弱,从一个小兵爬到了安和的身边,入了安和的眼。
大概墨明上上上辈子拯救了世界,超级英雄来着?
普通的肉体都无法承载这样的厚德,有点无福消受的感觉。
如果墨明没有进入组织,大概会生生世世当个病秧子。
像这么厚重的气运,那肯定会成为权贵富豪人家,但一直都是病秧子。
想想也是挺可怕的,生生世世病秧子,无论男女。
虽然墨明的气运很强,但也是亿万万位面中,最微不足道的蚂蚁。
虽然这只蚂蚁是金色的,但也注意不到,正常人会在意田野里,那只蚂蚁是金色的么?
宁舒进入了那个世界,大概是被系统感应到了,立刻将墨明拉入了组织。
伐天问道:“你去要去投奔那个叔叔吗?”
宁舒摇头:“没啊。”
伐天这才点头,“也好,毕竟你拖家带口去投奔别人,就跟再嫁一样尴尬。”
宁舒:???!!!!
突然有点听不懂。
宁舒一想,自己还真是拖家带口的,而且是好多口呢。
轮回世界里那么多口,以后不出意外,骷髅的人数还在增加。
宁舒说道:“我不会再嫁,再嫁有什么意思,我只需要带着你浪迹天涯就行了。”
伐天又说道:“又没有让你不嫁。”
宁舒:“……我就没有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