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启明跟那些混混僵持着。
他能轻易的干翻这些混混,但没必要——等正主出现。
没多久,黄毛领着一个人,从正门处走了出来。
那个人的身材魁梧,足有一米九五。
但最引人注意的,还不是他的身高和身材,而是他手上的东西。
一根枪!
农村里面打猎用的猎枪。
一般而言,里面装的都是弹珠或者是碎石。
这种猎枪,要说对人的杀伤力,在手枪之上。
纵然手枪威力更大,但人体承受力度也就那样,猎枪装碎石,可以打出来一大片。
别管什么人,一枪下去,浑身弹孔。
“妈的,我看谁敢动我方家的人!”
那魁梧的男子骂骂咧咧,一双眼睛中冒着冷光,直接把猎枪对准了宋启明。
跟宋启明距离较近的纪敬明夫妻两人,吓得脸色一白,急忙的往后面退去。
他们是地道的村里人,对这种猎枪了解。
纪秋雪也脸色大变,抓着宋启明手臂的玉手猛地一紧,但却没有后退半步。
那魁梧的男人叫方凌,是方煜的叔叔。
方煜父亲在外发展,没在纪庄内。
这出头的事情,自然就落在方煜叔叔头上。
“枪?”
宋启明看着方凌,伸手往口袋里面摸了一下,面无表情的从口袋里掏出来一个东西。
这东西呈现出来乌黑色,整体椭圆形,还带着一个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