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时后。
嘚啵嘚和嘚啵嘚小分队在科技展上所向披靡。
经过激烈的科技辩论和学术探讨,提姆在彼得心目中的地位蹭蹭蹭往上拔高,他觉得这个小初中生真的非常非常了不起,也不知道谁家养得出这样优秀的小少年。
事实证明,提姆确实是一个很厉害很适合一起嘚啵嘚的小伙伴。
——虽然年纪小了点,有钱了点,整个人中二了点。
而且提姆和内德有些像,比如他们都很擅长电脑,玩各种各样的小“程序”,也都喜欢星球大战和超级英雄。
彼得和他聊什么话题都接得上去,觉得这场哥谭之行还是有很好的收获的。
唯一不大和谐的点是,彼得最崇拜的对象是钢铁侠,而提姆绝对力挺蝙蝠侠。
“没关系,B……Batman的好不是一般人能够了解的。”
中二少年提姆垫高了脚尖拍着彼得的肩膀这样说。
于是彼得咽下了嘴里原本想说的话。
这个问题其实他昨晚想了很久,哥谭的义警其实和大部分城市的超级英雄都不一样,他游走在黑暗和光明之间的狭缝里,有时候比罪犯还要更像罪犯。
哪怕是出身于罗宾的夜翼,也远比蝙蝠侠要光明得多。
——光看代号中的蔚蓝骑士和黑暗骑士就能看出不同了。
刚来哥谭的那个晚上,彼得有幸见到了那位黑暗骑士一次。
拳打脚踢的入肉声回荡在半空中,犯罪者的哀嚎像被撕破了喉咙的鬣狗。
隔着夜幕和几栋楼,以他的蜘蛛视力也只能看见蝙蝠侠投下的隐约黑影,和被蝙蝠抓钩勾住的、在大楼边缘像溜溜球一样甩下十几层又狠狠提上去的、屁滚尿流的罪犯。
对方做这一切的时候,非常沉默而机械,让人觉得他的极刑和逼供从来不是情绪发泄,而是再理所当然不过的流程。
……和这手段一比,蜘蛛侠把小偷吊在几米高的街灯上,简直就是个小儿科。
不过彼得也不是不喜欢蝙蝠侠,他觉得哪怕形式有些不同,蝙蝠侠依旧是英雄。
他只是觉得……只是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