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随随便便放人吗?
不行呀,有人盯着呐。
要是一般人,放了也就放了,回家呆上十天半个月,什么时候安全了什么时候再出现,到时候解释一下,“我是无辜的,我是冤枉的,人民警察还我清白……”
但是田胜利不同,他是被同事们告发的,尤其还有个师傅作证,又是报社的职员,许多双眼睛盯着。
一旦他们公an局随随便便放人,那些人的笔杆子指不定就朝着他们开pao,什么“不公平,不公正,走后门……”,那是极力的把他们抹黑,怎么黑怎么来。
到时候,他这个队长首当其冲要问责任。
至于放出去的田胜利同志,没罪也得有罪,二进宫,重新享受一回里面的待遇。不过,不好意思,新待遇当然更加不近人情了。
到时候他怎么跟石诚同志交代?
怎么搭上石家的线?
怎么让石家欠个人情?
人家的表兄弟,虽说一表三千里,可大道朝天,总能到的不是。坐飞机,三千里不是嗖嗖嗖的几个小时就到了。
这不,抓紧时间找证据,那几个目击者一个一个的被叫到局里,问来问去,没一个人改口的,全都是,“就是田胜利同志写的,我们去的时候,他刚写完,正拿着东西再看。字迹也是他的,不会认错的。”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关键是“罪证”不见了。
去哪儿了?
在田胜利的肚子里。
目击者加举报者又找到理由了,“你看,肯定是他,他要不心虚,干嘛把东西吞到肚子里,他就是要消灭罪证。你们不抓他,你们就是包庇,你们就是知法犯法,你们就跟他是一伙的。”
好家伙,连带着胡队长也惹上一身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