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猛恍恍惚惚的进了宫,看到皇上,立刻笑成了一个二傻子,跪地就磕头,“主公,给末将赐个婚吧。”
自从平定人族,封侯以后,陈猛很少再称呼皇上主公,也不再习惯性的自称末将。
一旦自称末将,或者称呼皇上主公,那就是在挥霍当年平定天下的感情了。
陈猛知道,这样不讨喜,也会让皇上厌恶,但这一次,他情愿挥霍掉所有的兄弟情义,只换这一次赐婚。
他来之前已经在那小队长口里打听到,那西市徐家是书香门第。
自己这个五大三粗的武将,一向不被读书人看在眼里,纵然位子爬的再高,那些自命清高的读书人都不会愿意把自家闺女嫁给他的。
为了保证娶到那让他不舍放手的姑娘,他决定求一求皇上,用所有的情义换一个娇妻。
俗话说得好,兄弟如手足,媳妇如衣衫。
他身为侯爷,断手断脚那都是军功,无妨碍的,但倘若他赤身在外,那才是真正的丢脸。
让他意外的是,事情出奇的顺利,而且皇上并没有生气,反而很乐看他娶到那读书人的闺女。
后来皇上亲自来参加了他的婚礼,喝了两杯以后,皇上来了一句,“陈爱卿,你娶一个读书人也好,正好和你妻子好好学学。”
也因此,自家媳妇正大光明的成了自己的“教书夫子。”
两人的关系一直你侬我侬,纵然有不少人送美人给自己,但自己从未放在眼里,都是看都不看就拒绝了。
也因为皇上亲口说过让自己和夫人好好学学,夫人也被众多管家女高看着,倒是没人再敢将自家的闺女啊,庶女啊,借着各种借口送到侯爷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