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远,你怎么不早就呢!”
言罢,我赶紧三两下把剩余的衣服穿好,然后冲到楼下洗脸刷牙去了。
这时天均和雪雁等人也陆续被沈云给叫了起来。
大家匆匆的洗了脸,然后换上昨天新买的衣服,便开着车子往三水国家森林公园赶去。
不得不说,人靠衣衫马靠鞍,有时候好看的衣服,确实可以为人增分不少。
之前我和天均都不是很注意打扮,所以整体看起来有些寒酸。
可是昨天沈云给我们买了那么贵的西装之后,这一穿上就感觉变了个人似的,简直都有一些认不出自己来了。
尤其是天均,之前他都是穿着比较朴素的类型,可是今天看到他换衣服之后,就感觉好像已经变得有些不太认识了。
他本来就长得极为清秀,而且身材也还不错,这一下换了衣服,整个人的气质更是瞬间高出几等,几乎连我都有些羡慕了。
为此我坐在车上不由得打趣道:“天均,这个人真的是你吗,我几乎都认不出来了。”
“是啊。”
雪雁也附和道:“想不到天均打扮一下居然这么帅啊,一会儿到了婚礼现场,估计要吸引不少的女孩子哦。”
“到时候看到有合适的,不如天均也跟着人家一起办婚礼算了?”
“我才不要呢。”
天均有些害羞的反驳:“我这一辈子都不可能的结婚的,我要永远跟着一阳哥,做他的跟班。”
“将来年纪大一点之后,就继承婆婆的衣钵,传承咱们的祝由术。”
“那怎么行!”
一听他这样说,我马上反驳道:“天均,你有你的人生,你怎么可能一辈子跟着我呢。”
“再者说了,你结婚和跟着我没有什么必然的冲突吧?”
“而且你也知道,我和雪雁能不能活过三十岁还是个大问题呢。”
“所以你一定要为自己的人生打算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