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笑与男孩,彼此体力应该差不多。林笑躲避丧尸,冲上三层半,略显劳累;男孩以逸待劳,稍稍占优。但林笑重生而来,搏杀经验丰富,又有斧子在手,倒也有七分胜算。
但还是有三分危险。特别是三叔踢在左小腿上的那一下,很可能突然发作。
而且就算是取胜,多半也不是压倒性的胜利。此时男孩只露了头,不知道他拿了什么武器。对杀取胜之后,林笑很可能会受一点伤。如果是见血的伤,就会影响接下来的行动。
转念之下,林笑试着避免这场对杀。多说了几句:“谢谢。等我们队长同意了,我才能进屋。”
“你们队长?哪儿呢?”男孩问。
“在楼下。我们轮流杀丧尸。”林笑说着,举了一下消防斧。
男孩回屋,关门,后怕了。敢情这个女人不是单独一个人。幸亏没弄进屋来,否则说不定小命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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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笑一脸平静继续休息。没有急速往楼下躲,因为楼下还有丧尸。
过了约十分钟,林笑再下去,那些不会上楼的初级丧尸们就已经散开了。
再往躲藏前行,终于摸进五金店。
先巡视了一圈,确认没人没丧尸,就开了灯,关上门,慢慢挑选。
先用店里的大剪刀剪成短发,发型就不考虑了。然后拿了几把螺丝刀,是用于无钥匙启动汽车的;还拿了手电筒、小刀、电池等杂物。
挑来拣去,最终拿了一根铁棒作长武器。
铁棒长约一米七,直径大约二十五毫米。长度合适、粗细合适,就只是重了,接近十五斤。
一般成年男子用棒,超过十斤,就显得吃力了。十五斤,只适用于武警那种的特别强壮的战士。一万三千五百斤的金箍棒,孙悟空才能用。
没有更好的选择了,就这样吧。少挥几棒,多休息几次,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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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末世第二天跟三叔出门,去的是一公里之外的大型连锁超市,然后在超市里呆了七天。
七天中,遇到很多人,其中包括林笑的同事。林笑大四,也是可以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