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干就干,当天下午赵归就抱着吉他出门。
赵归也没什么讲究,随便找了个人多热闹的商店街,往角落把凳子一放,打开琴盒放在身前,就坐了下来调音。
菲特自然也跟了过来,她也跟着坐在赵归身后,比他本人更紧张地道:「哥,哥哥,你真的懂乐器?不是在开玩笑?」
「放心放心,看我表演。」
赵归很随便地安慰她。
虽然赵归和菲特还什么也没干,但以两人的知名度,很快就被人认了出来。
这认出来,人就围了过来。
一片吵闹中,有人高声问:「赵归,你又想干什么?」
「街头卖艺。」
赵归回道,把吉他一提,展示了一下。
「……」
黑人问号脸乘n。
这卖艺是没什么问题,但这工具的选择是不是出了什么差错?
「卖艺,你确定不是要舞剑?」
「等等,说不定是要表演戏法?」
「难道剑藏在吉他里面?」
赵归听着猜测,不满地吐槽:「喂喂喂,难道我在你们心中就那么粗鲁吗?你们可能不知道,但其实我一直有颗文艺青年的心,成为一名伟大的音乐家一向是我的梦想。」
「???」
见识过他凶猛战斗的父老乡村们皆表示呵呵。
也不用说他五岁就杀掉大野猪的战绩或者山林的狩猎,这些他们都看不到。
单就过往多次猛兽冲入人行大道时,这货有时连剑都懒得用,直接『操』起拳头莽过去的记忆还历历在目。
那种血肉横飞的疯狂屠杀,实在刺激眼球。
而现在赵归认真地摆弄着乐器,这巨大的违和感……喜闻乐见地吸引了一堆人来看笑话。
但当赵归检查完毕,拨动琴弦时……
惊爆一地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