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快反应过来,把玛丽缇丝请进屋内,不好意思道:“教练,刚刚在复习功课,我现在去换衣服。”
玛丽缇丝眉头一挑,浅笑点头,“去吧。”
回到卧室,打开衣柜的瞬息间,兰亭就犯愁了。
不是因为衣物众多,眼花缭乱。
而是因为兰亭的衣物连他自己都觉得难登大雅之堂。
简陋、寒酸。
挑挑拣拣,兰亭也不想让玛丽缇丝等得过久,于是很干脆的服从内心的想法,挑了一件纯黑色修身T恤的上衣,一件膝部已经微微泛白的黑色牛仔裤。
与其胡思乱想、乱七八糟的搭配,还不如选择简单、简约的纯色style。
这种风格永远不会过时。
兰亭又用手捯饬捯饬头发,蓦地手停在半空中,他心里生出一种疑惑,“什么时候如此注意形象了?”
不过很快这个想法就抛诸脑后了。
原因...?
“兰亭,好了没有?在屋里捣鼓啥呢?”
兰亭一个激灵,立刻应声道:“来啦来啦!”
......
一辆银色宝马驶出科巴姆训练基地进入车站路(StationRd),车速却并不快。
车内一片寂静,只有淡淡玫瑰花香在飘荡。
以往兰亭对于玫瑰的认知皆是来自于书本里的描述,在书本里,他知道玫瑰的花语是爱情,他知道玫瑰是英国的国花,他知道玫瑰与阿芙罗狄忒的故事,而且他还知道的更多。
比如:
“请用一枝玫瑰纪念我。”
这是《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面亦有一句名言,德圣阿莫尔选择以这样一句话和情人诀别。
但是在今天,玫瑰对他而言却有了另外的一层深意。
这是她喜欢用的香水。
仅此一条,远超以往玫瑰在他生活里留下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