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特兰大很大,很繁荣,走在哪里都有人。
展慕斯特别享受这里的阳光、空气、声音。
他感觉这里比盐湖城、俄城、印城好得多,或许,大城市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情吧。
他走在街上,没有人骚扰他。
如果他摘下墨镜,或许有人认出他是当今美职篮最炙手可热的新秀。
不了解篮球而了解好莱坞的人对他也不会陌生,肯定会问他是不是希尔顿的前男友。
忽地,他发现大街的拐角处人声嘈杂,还以为美国人玩街头枪战而两股战战,当看到路口的群众没有一丝惊慌,往来的人转头看了一眼,稍微顿足好奇就走开。
嗯,环境这么好,看来担心是多余的。
他心里也好奇,走过去转弯一看,“喔!”他发现这里有剧组在拍戏。
一个剧组二十几个人,在忙前忙后,远处三台摄影机正对着一男一女。
当看清那个女的面貌,他一阵狂喜,“朴信惠......”他差点就喊出来,还好捂住了嘴巴。
人家在拍戏呢,突然一喊,岂不是让朴信惠NG。
他穿过人墙,欲要靠近,孰知有工作人员拦在面前。
“正在拍摄,请留步。”
“我可以过去看看吗?我认识朴信惠。”
展慕斯摘下墨镜,该工作人员定睛一看,惊呼道:“展慕斯?!”
哇,普通的电影工作人员都知道展慕斯,可想而知展慕斯在韩娱的影响力有多大!
展慕斯愣了愣,问道:“你认识我?”
工作人员戴眼镜,且叫四眼哥吧。
四眼哥特别激动,抬头看着展慕斯,使劲点头,说道:“认识,认识,你在韩国,就像成龙那么有名。”
展慕斯一听,心里有点小激动,谦虚说道:“我怎么能跟成龙比,他是国际巨星,我是篮球员而已。”
四眼哥忙摇手道:“不,不,你过谦了。你跟成龙同一档,你的影响力跟成龙差不多。”
展慕斯微微一笑,说道:“谢谢。”
转而他说道:“我可以靠近一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