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脸上露出了惊喜,以及难以置信的表情!
“上帝啊,真是太神奇了,我的脚不疼了!”
嗯,他没说假话。
他的脚是真的不疼的,除了还有一些肿胀的酸痒之外,至于刚才那种彻骨的疼痛早已经是烟消云散,再也找不到了。
抬起头,看着陈策,用一种近乎于崇拜的目光看着陈策:“这位先生,实在是太谢谢你了,你治好了我的脚,你是怎么做到的?”
陈策诧然……
干啥?这是干啥啊?
我刚才听说了,你也是个医生,就算没吃过至少也能见过吧?就是一个崴脚正骨而已,你干嘛用那种怪怪的眼神儿看我?大惊小怪的你不怕把我吓着?
其实,史密斯真不是在故意的夸张。
现在西医水平很高,而且遍地开花,统领全球,几乎占领了世界各地的每一个角落。
绝大多数医生治疗的标准,都是西医的。
可是……这只能说明西医相关的科技很发达。
如果真的论及个人经验,手法,以及一些具体的技术,他们之中至少90的人,都不如中医。
这不是吹,是真的……
西医更擅长的是用仪器进行数据分析,更擅长试验之后得出来的结果论证。
然后判断出具体的病情,再按照数据的结论给患者治疗。
看似很牛逼!
但是像现在这样,在没有任何仪器的辅佐,连拍个光片的条件都没有的环境下,让他们直接动手给患者治疗,这就有点难为人了。
正骨……大部分的骨科医生都会。
但是没有照片,完全凭手感去探寻病人骨头伤到哪儿,以及怎么掰回来……正儿八经的骨科医生都未必敢动手,更别说是史密斯这样的脑科医生了。
但是,陈策可以!
轻描淡写,一下子就给掰回来了。
而这样手法,在史密斯看来,简直就跟神迹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他很惊讶,很震惊,肃然起敬。
作为一个标准的美国人,他也有着美国人几乎人所共有的好习惯,也不顾什么身份高低和年纪大小,很诚恳的直接问道:“你真是太厉害了,我想学,你可以教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