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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经理责任感(2 / 3)

说着他不再看她,大踏步的往外走去,“陆吾,出发!”

宋潇雅默默的看着他坚毅挺拔的背影,唇角缓缓勾起一抹笑意,她的男人就是这么帅这么酷。总有一天天下人都会知道,叶筝不只是文采风流,还将威震天下。

天刚刚才亮,连最勤劳的小贩都还没有出门。宽敞冷清的街道上,两人两骑风一般卷过,直向南城门而去。昨日,叶筝从南城门静静的回来,今日又将从南城门静静的离开。

然而城门口却已经站了两个人,叶筝远远望见便放慢了速度,直到跟前飞身下马。

“微臣参见太子殿下。”

等在那儿的人高高瘦瘦,眉眼看起来跟泰泽帝有六七分相似,虽自小不苟言笑却缺乏他父皇那般威严的气势,正是当今太子路桐辰。

路桐辰也早已看见那奔驰而来的两匹骏马,不由得多打量了叶筝几眼。

他比这个表弟大四岁,表弟被父皇接入宫中之时,正是他被管教的最为严格的时候。父皇令他拜了当世大儒青州杜琅旭为太子太傅,日日关在东宫之中苦读,所以他与表弟之间的接触不过寥寥数次。

在他的记忆里,叶筝是个苍白冷漠但是又漂亮的不像话的小娃儿,所有人都说他身中奇毒,活不过二十岁。所以哪怕后来叶筝展现出无以伦比的聪慧而且名闻天下,他也不曾像二弟三弟那样对他表现出嫉妒,反而更是为他感到深深的惋惜和悲哀。

只不过他从小不善言辞,所以也没有刻意示好,倒是他的儿子路仲歆三岁时第一次在宫宴中见到叶筝,便自动贴了过去,又是喜欢又有点害怕的样子,此后就老是把表叔挂在嘴上。

昨日,叶筝突然回宫,告诉所有人他已痊愈,不用想都知道有人欢喜有人忧,还有人估计已经恨得咬牙切齿。昨日正好父皇安排他办事所以并未上朝,只是后来听说却未亲眼看到叶筝的风采,此时正好好好看看。

叶筝比他高了半个头,依旧是一身月白长袍。只不过过去的叶筝虽是风华绝代,却给人一种文弱之感,假以时日必可练成一代大儒。而此时,痊愈的叶筝飞身下马的恣意洒脱,无端端给他凭添了一股英气,眼中的神采竟有着一种睥睨苍生的霸气。此时的叶筝让他相信,他必能持掌定南军大旗,必能像其曾祖一般震服四夷。

“表弟刚刚痊愈归来便又要踏上征途,我这个做表兄的还没来得及贺喜,实在惭愧。”

叶筝对太子的印象不坏,拱手笑道:“表兄客气了,定南军本就是我定南王府的责任,叶筝此去乃是职责所在。”

太子点点头,“父皇不想惊动太多人,命我携水酒一杯,预祝表弟旗开得胜,早日归来。”说着,身后的侍卫递上两只酒杯,再满满的斟上。

叶筝捧着酒杯,与太子相视一笑,然后仰头干掉,“叶筝就此告辞,表兄保重。”

再次翻身上马,马蹄声声往南而去。昨日泰泽帝曾经提出让一队护龙卫跟他去南疆,再次被他拒绝了。他说他有南疆二十万定南军就够了,并假装没有看见泰泽帝眼中一闪而逝的一抹幽光。

叶筝走了,宋潇雅任自己失落了一小会儿,便带着九婴去了晚晴园。

昨日罗氏等人灰溜溜的走后,叶筝便让杨嬷嬷将随宁苑所有产业的房契地契都交给了宋潇雅。杨嬷嬷犹豫了一会儿,“少爷,这些都是公主的嫁妆,以后是要交给少爷的正妻的。”

叶筝也不多说,只是笑道:“嬷嬷辛苦了那么多年,阿筝感激不尽,如今痊愈归来,嬷嬷也该好好享享清福了。就当小雅是来帮嬷嬷的忙吧。”

杨嬷嬷虽然感激宋潇雅,也甚是喜欢这个丫头,但却绝不认为以她的身份可以成为少爷的正妻,只不过之前做了对不起她的事,心中毕竟有愧疚。况且关于少爷的婚事,皇上也不会不管,只要到时候能好好交到夫人手中就行,于是也就不再纠结了。

宋潇雅也约了今日到晚晴园跟杨嬷嬷对对账本,以及见见大管事路斌。

到得晚晴园,便有小丫鬟引她到了外院账房之中,除了杨嬷嬷外还有一个五十岁左右身穿藏青长衫的中年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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