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杉说了声‘打扰’就进了院子。甫一进来,金毛的凶悍顿时消失无踪,转而摇头摆尾围着余杉乱转。瞧那意思只要给根骨头就能拿你当主人。
大汉骂道“草塔马的,养这叽霸玩意有啥用,看个门都看不了,一顿还特么能吃一盆大米饭。我跟你说老弟,养啥也不能养金毛,去年家里遭贼,这婢玩意一声不吭,还特么跟贼玩儿上了。要不是我半夜上厕所,都特么不知道家里是咋遭的贼。”
余杉止不住的乐,说“金毛嘛,宠物犬,它也没有看家护院的能耐啊。你要养个看家护院的,养个土狗就够了。”
“哎,这不是我的。我妹妹送过来的,说城里头打狗,不能养了。进屋进屋。”
余杉一边进屋一边问“老爷子还挺好的?”
“对付吧,头两年过年喝酒给喝中风了,半身不遂,现在说话都不利索。有时候明白,有时候糊涂。这得天天有人看着,要不就得走丢喽。”
余杉心里一紧,随着大汉进了里屋,瞧见一个干瘦的老头躺炕上看着电视。
大汉冲着老头大声说“爸,来客了,王谦明,去南方那个,他打发来的。”
“啊……”老头用浑浊的眼睛看着余杉,乌拉乌拉半天,余杉也没听明白老头儿说的是什么。余杉看大汉,大汉摇头说“你别瞅我,我都不知道我爸啥意思。”
这可真要命,连话都说不清楚余杉还怎么打听?
耐着性子跟老头儿嘘寒问暖了几句,余杉随着大汉去了东屋。
屋子里还算干净,贴着火墙铺的火炕,火炕上铺着合成革;地面铺着瓷砖,家具的样式大概是九十年代末的风格,电视倒是很新,五十寸的液晶,看起来买了没两年。
在大汉的热情谦让下,余杉坐在了沙发上。茶几上有烟灰缸,旁边还有一盒新开的云烟。大汉从柜子里找出一包大云,拆开来热情的递给余杉“老弟,来一根。”
“谢谢啦。”
东北人好面子,一般人家都会在家里预备上一些好烟,就为了应对有客人上门。这种时候懂事儿的客人哪怕兜里揣的烟更好,也不会掏出来驳了主人家的面子。
烟点着,大汉坐在余杉侧面的长条沙发上,喷云吐雾一番,说“我那表弟挺好的?”
余杉说“人已经没了。”
大汉一楞“咋没的?”
“车祸,他全责。”
“哦。”大汉点点头,也没深究。“这一走十几年,也没个音信,没成想人没了……想当初小时候我总带着他玩儿,那家伙捞鱼抓鸟,那小子老特么淘了。”顿了顿,大汉又说“他这些年去哪儿了?”
余杉说“去了港岛,在那边成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