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日互丧,吾与汝携亡。”
诗经《硕鼠》中的这一句才是个真正完整的诅咒句式,下咒人的愿望是国君(硕鼠)去死,酬劳便是下咒人的性命。
不过这句诅咒也就是说说而已,实际上屁用都没有,夏桀最后并非死于诅咒,所以完整的诅咒句式仅只是诅咒成立的第一个条件。
诅咒另外一个成立条件是,下咒人必须到期兑现承诺,将许下的奖励赏给执行者。
为此下咒人要与天地大道签订一条保证契约。
如果诅咒成立后,下咒人反悔不支付诅咒的报酬,天地大道会代替诅咒执行者,向下咒人索取报酬,补偿给执行者,并且加倍或者按照保证契约中的违约条款惩罚下咒人。
签订了保证契约,执行者的切身利益才有保障,这样才会有执行者愿意替下咒人达成愿望。
要知道天地大道这个中介可不白当,它的佣金往往比下咒人付给执行者的报酬还高!
没办法,谁让人家天地大道执行力高,信誉好呢?优质服务,优质价格嘛。
具体来讲,比如下咒人想害死某个人,最后签订出来的契约往往是,被害人这一方只死他一个,下咒人得死上四五十口子。
“我去,这都谁想出来的倒霉玩意儿?杀敌一万自损八千,我都觉得够赔的了。这诅咒倒好,杀敌一千,自损八万!赔掉裤衩子的买卖也有人敢做?”
“搭档你急什么?六爷我还没说完呢。”
小六子接着告诉我,虽然这个保证契约的投资杠杆率是几十比一,但天地大/道毕竟只是死规则,它没有智慧,只会按照规定好的条条框框来执行,只要诅咒句式完整,并且下咒人提供的报酬符合杠杆率,诅咒就会被天地大道认可。
所以你往往可以依靠一些手段来蒙蔽天地大道。
比如,下咒人不直接诅咒被下咒方死亡,而是诅咒被下咒方摔跟头,然后你在被下咒方可能摔跟头的地方放上一块硬石头,还尖头朝上。
只要被下咒方脑袋磕在石头上,这个小命儿基本就呜呼了,而你只不过在自家软软的床垫子上翻四十个筋斗而已。天地大道并不管被下咒方会不会因为诅咒摔了跟头而死,只要诅咒成立,被下咒方一定会摔跟头,至于能不能正巧摔在石头上,还要看你放石头的操作手法如何。
当然了,在真实情况下,你即便翻四百个跟头,也不会有执行者替下咒人达成愿望,因为这种报酬对执行者一点儿吸引力也没有。
天地大道只管见证诅咒契约,虽然契约成立,但其报酬吸引不到执行者也是白搭。
真到下诅咒的时候,下咒人会把翻四十个跟头这种悬赏换成“五天阳寿”之类更吸引执行者的奖励。
在极个别案例中,甚至还有更缺德的下咒人会使用一些欺骗手段来欺骗自己的雇主,比如找个雇主代替自己去与天地签订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