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美瑜摔在地上, 葱白的手掌擦过地面,磨出一道红痕, 肉皮翻开, 细碎的泥沙掺在血肉里,火辣辣的, 疼得她眼泪都滚了出来。
但四周却没一个人拉她一把,洪志山脸上的厌恶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出来。上司如此, 下面的人更是没了顾忌, 纷纷鄙夷的看着她,一个个眼底里的幸灾乐祸都快溢出来了。
这样的眼神季美瑜并不陌生。自从来到了安顺, 那些所谓的贵妇人就爱在背后用这种目光打量着她, 但等她一转身,她们的脸上又立即摆出如花般灿烂的笑容,尤其是最近, 那些谄媚、讨好的笑容,更是令她几欲作呕,她宁可她们继续用不耻的目光看着她。
“以后不要来找我了。”洪志山索性把话说清楚了。他从未想过娶这个声名狼藉的女人, 一切都是季家人和钱世坤的自以为是。原以为, 他屡次惋拒,刻意用冷脸对她,她会知难而退。哪知是他高估了这女人的智商,她似乎一点都不会看人的脸色, 还时常过来摆个大小姐的架子。
毫不意外, 洪志山这话一出, 周围的人看她的表情又多了一丝怜悯与不屑。
季美瑜双手紧握成拳,恨恨地瞪着洪志山,负气地说:“谁稀罕你这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粗俗鲁莽的家伙。”
她这话一下子得罪了一大片人,旁边同样是四肢发达的莽夫们脸色都不大好看了。
一个下颚处带刀伤的中年大汉提起木仓头在她面前晃了晃:“小丫头,老子上阵杀敌的时候你还在娘胎里呢。”
季美瑜嘴上功夫厉害,但要跟她动真格的,她立即萎了,缩成一团,色厉内荏地说:“快拿开,你知道我哥是谁吗?”
顾忌着季文明的身份,洪志山不想把事情做绝,出言叫住了那大汉:“刘旺。”
“是,把总。”刘旺立即收了木仓,皮笑容不笑地瞥了季美瑜一眼,站回了洪志山身后。
经她这么大张旗鼓的一闹,洪志山已经不指望能捉到那人了。
他虎目一敛,挥手对身后的刘旺说:“辛苦了,把你的人带回去休息!”
话刚说完,就看见孔什长连滚带爬地跑了出来,喘着大气说道:“把总,抓到了,人=抓到了……”
没头没尾的一句话却让洪志山眼前一亮,他提步飞快地往甘府走去,边走边问:“人在哪儿?”
孔什长连忙跑到前头带路:“把总,这边。”
他沿着院墙往里走,走到后院与前院的交界处时,停下了脚步,然后朝围成一团的士兵说道:“让开,把总来了!”
士兵们让出一条路,孔什长带着洪志山往里走,顺便解释道:“把总,这小子太奸猾了,藏在狗洞里,若不是连云那小子眼尖就让他跑了。”
洪志山总觉得不对劲儿,狗洞能有多大,还能让人钻进钻出,等见到被抓住的这人后,他的疑惑顿时有了解答。
“孙小,你怎么在这儿?”
见他一口就叫出了此人的名字,孔什长脸上的笑一凝,小心翼翼地问道:“把总,你认识他?”
洪志山没理他,走上前,一把抓起孙小的领子把他提了起来:“说,你怎来这里做什么?”
孙小人如其名,是个侏儒,身长不足四尺,又瘦又小,看起来跟个四五岁的孩童差不多,也难怪能从窄小的狗洞中来去自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