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蝉子道:“一刀毙命的一刀。”
柳三哥道:“你几时听说过柳三哥折磨过临死的对手?我是人,不是野兽。”
金蝉子道:“好,咱们一言为定。”
柳三哥打量着金蝉子饱经风霜的黑红的脸,紧绷的抱定一死的神色告诉他,这个人不会来虚的,他道:“金爷,说吧。”
柳三哥意识到,二十五年前那血腥的一幕即将揭晓,他的心沉了下去,脸绷得比金蝉子还铁,左手握住了座椅的把手,右手自然而然的握紧了腰间的剑柄,双手手背上的青筋绽起蠕动,听得见头上太阳穴血管里,血液咕呲咕呲流动的声响。
南不倒关切地看着柳三哥冰冷的脸,严峻的眼神,挪动座椅,挨坐在三哥身旁,挽着他的胳膊,象是在说:三哥,冷静、冷静、再冷静。
丁飘蓬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在这种时候,他只能看,不能说。说啥呢?说啥都不是时宜,说啥都不合适。
金蝉子看着柳三哥的手,嘴角露出一个微笑,此时,他反倒彻底放松了,心道:难怪呀,若是我,面对杀害自己家人的仇敌,一定会怒火中烧,杀气腾腾,根本就把持不住自己,至少,没法安坐在椅子上了。
极有可能,当我将一切统统供述出去后,立即,会血溅七步,倒毙在三哥剑下。
三哥的诺言,根本无法兑现。他是人,是一个血气方刚的二十五岁的年轻后生,根本就不可能把持得住自己燃烧的怒火。遇到这种事,谁都会奋起一剑,结果了眼前的凶手。刚才,我要的,其实是一个不可能兑现的承诺,现在想来,实在有点儿可笑,人,本不该去奢望不可能得到的东西,我今儿怎么啦,怎么变得如此不明事理,在江湖上混,总是要还的呀。
毕竟,我是阴谋的实施者,有时,实施者比阴谋的策划者更充满血腥,更令人发指。
罢罢罢,只要能报仇雪恨,死在怡亲王与管统丁之前还是之后,其实,也无所谓啦。
尽管心里这么想,可他对不能履行承诺者,或多或少有些轻蔑鄙视。
金蝉子嘴角带着一缕嘲笑,将衣领解开,露出了挺拔倔强的脖子,脖子上喉节隐现,他扫了柳三哥一眼,意思是:小子,记住啦,利索一点,朝这儿来,一剑毙命,别婆婆妈妈的。又捧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屋里真静,能看见他吞咽茶水时喉节的蠕动,能听到他咕噜咕噜将茶喝下肚去的声音,茶真香,好茶,大概是龙井吧。
清了清嗓子,金蝉子开讲了,他从万历丁酉年春,管统丁要他带着汇通钱庄大掌柜的手谕去五城换银票,到戊戌年,怎么奉令与死亡判官宫小路签订杀柳合约,并交付预付款。七杀手暗杀成功当日,又亲自去昱岭关旁的暗杀现场验尸,之后,交付了尾款。事后,怡亲王为了杀人灭口,一把火烧死了怀孕的妻子妻妹与佣人,自己侥幸得脱。最后,将昨夜自己在汇通钱庄窃听到的关于鎏金翡翠玉麒麟的一切,备细供述了一遍。
说完了,他又喝了一口茶,凉了,茶香淡了点,好,清火,真清火呀。
说完后,他长长舒了口气,感到浑身轻松,像是肩头卸下了一付重担,又像是将压在心头的一块石头放了下来,二十五年来,对这个罪恶的秘密,他从未对任何人提起过一个字,这个秘密太血腥太罪恶太肮脏,他根本就不敢触碰,无颜面对,难以启齿啊!今天,终于把见不得人的一切统统吐了出来,他由衷的感到解脱的自由,释放的舒畅。
此时,柳三哥的双眼怒火燃烧,周身的血液在沸腾奔流,嚯地,他站了起来,甩开南不倒的手,锵一声,将长剑拔了出来,刹时,一脉剑气充斥屋内,杀气森森,令人不寒而栗。
金蝉子带着轻蔑鄙视的嘲笑,懒懒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突然,豁啦啦一下子,将上衣全扯开了,钮扣噼里叭啦,掉落地上,露出了古铜色的肌肉纠结的胸脯及隐隐隆起的腹肌,强健结实,没有一处赘肉,他拍拍胸口,道:“小子,喏,朝这儿来,一剑穿胸,来个痛快的,若是老子眨一眨眼,不是爹生娘养的。老子死有余辜,毫无怨言,以死抵罪,心甘情愿。不过,你可别忘喽,务必要杀了怡亲王与管统丁啊,否则,老子会变成厉鬼,找你算账哟!”
嗖,柳三哥长剑出手,剑弧一闪,金蝉子的头巾与发髻削落,黑白相间的发丝在纵横的剑气中,缓缓飘坠。
金蝉子好样的,没眨眼,他摸摸头皮,觉得头发被削了一层,道:“小子,再来一剑,你劈空了,哈哈,原来天下第一剑客的柳三哥,剑术不咋的呀,盛名之下,其实难符,哈哈,再来一剑。”
没人看清柳三哥是怎么收剑入鞘的,他拱手笑道:“金爷,咱俩的恩怨就此了结。”
“咦,了结?”金蝉子不信,他道:“对了,那就等宰了怡亲王、管统丁之后,再补上一剑吧,相信我,不会跑。”
说完,一屁股坐在椅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