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
小黑子,妳怎么了。不喜欢那件衣服吗?
这喜欢?我不确定这词汇能否表达浮现在胸口的感觉。
那就是在乎啰。具体说出在乎的点是什么吧。既使不够准确也没关系喔。我想试着多了解妳。
我倒想问问,一个变态当面对着自己说出这些话。听到后我该怎么反应。嘴角给我擦干净,妳的口水很脏。别发出嘻嘻的怪音,挂着恶心笑容的表情最好不要看向这边,走开走开。
露兹有时举止真的很超过,不给人一些私人的空间。这让我反抗,不想把对衣服的直接感受说出来。
那东西其异样之处对内心产生冲击,我刻意控制不表露于外在。但露兹诡异的纤细洞察力,仍无遗漏的网罗到不受我控制的毫厘细节。
不愧是洋溢变态气息的女人,拥有的才能也相当异常。
露兹送我的这件酒红色洋装随美,但有件让我在意的点。
至于在意的原因,那就是衣料里侧散发的气味。
虽然时间的细流似乎削掉一层难以用感觉拿捏的厚度,让气味以极其细薄的的型态残留在纤维表面。
尽管细微到用毫米单位的量尺测量,刻度仍过大到无法比对的程度。但那难不倒我,我鼻子轻易捕捉该物的尺度,再拿来与记忆中的气息精准的对照。
那个气味。
我很确定,是那个存在。
早在露兹说过的那位将我卖来这做赌场的人之前。
也就是,第一位发现我的存在。
那个存在留下一阵浓烈的味道,随后弃我于不顾。让我只身一人无依无靠,挨饿受苦,虚弱到无力反抗而被人类抓走。
就是那个存在,给我的经历留下最深最大的影响。
告诉我这件衣服的来历。
说过啦,是我十二岁那天,我的父亲不,该称呼为那男人的家伙自顾自塞给我的生日礼物。
那我知道,我要问的是制作这件衣服的料材是从哪来的。
就那个啊,天上飞的,嘴巴长长还会咻咻地喷火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