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根一直有一个梦想,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银……
但奈何他前半生遇见的主子似乎都不怎么高明。再加上他哥哥维克多是个杀人如麻的侩子手,在没有仗可打的和平年代还不收敛心性。这就导致他有些心灰意冷。
要不是遇见凯拉,他恐怕会一直在澳洲山脉里继续沉沦下去。
凯拉,那是一个和月亮一样美的名字,拥有这个名字的女人,自然也美的像是白月光。
莫名其妙的,罗根就想到了凯拉。一想到凯拉,罗根的内心就充满了勇气。同时喝酒的动作也就更豪迈了起来。
华国的酒果然烈啊,罗根咂咂嘴。他喜欢酒,就像他自己说的,他喝酒也是用倒的。
这一倒,就倒多了。
一罐子土制劣酒完全下肚之后,罗根的眼神就直了起来,舌头也相应的就大了。
这个时候他脾气不光变得很好,而且居然还会笑了。
“小子,劳资也不白喝你这酒,你就直说吧,要劳资帮你干什么,先说好,钱少了可不干,酒不够可不干!”
叶晓赔笑,同时神不知鬼不觉的把酒倒满:“那是那是,罗根师傅再喝点儿?”
罗根很轻易就赞同了叶晓的提议,他将再次干掉的碗推了过去。
人生得意须尽欢,不喝酒搞个卵?
班恩一脸抽搐的看着罗根大口大口的把叶晓从唐人街上用一美金淘回来的,疑似假酒的七十年酿造喝下肚,他脑子里一直都徘徊着一个疑问。
话说这酒不会把人喝死吧?
不过这哥们儿好像也没那么容易死。
他看着瘦,但浑身都是腱子肉。和他一比,自己的大块头简直不能叫肌肉,而是叫肥胖!
这是个猛男!
班恩决定还是不多嘴,为了自己的钱包,他决定默默观察。
老板叶晓如同高山,自己应当景行行止。
这是识人用人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