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这千叶群岛,已经大一统了,眼看着这里的好日子要来了。有王乡绅的帮助,自己在这千叶群岛开宗立家,只怕也不是什么难事了。
不过,这几日,他梦中老是梦见老母亲呼唤他,不得已,他才想着回到家乡去。
“哎!既然张先生如此孝顺,我王某人也不强求了,子路,你为先生吹奏一曲‘长亭’,聊表仰慕先生之情。”
这王乡绅知道自己留不住张长文,虽然他叹气连连,但是还是要自己的儿子子路去为张长文弹奏一曲。
“先生,这一曲‘长亭’是学生送给您的,请您鉴赏。”
那个叫做王子路的年轻人,大概十**岁,毕竟是年轻,有一身傲气,可是对自己的先生却毕恭毕敬的样子。
“好,子路!”
看到王子路如此才气,其实张长文也非常感慨。也许,他教的学生,不久以后,便会在这千叶群岛之上为官造福一方。这也是他自己留给这人世间的因果吧!
不久后,‘长亭’曲弹奏而起,曲中景象万千烂漫,有亭台楼阁,有依依惜别,还有飞雪有梅花,梅花镌刻着对友人师长的仰慕。
飞雪,代表着这段友情的无比纯洁。
在这千叶群岛之上,王二黑,虽然听过好几次吹奏长亭曲,但是没有一次有这么好听。
茹月也听得入了迷,这等曲目,声音袅袅婷婷,玄曲上下随意,给人一种清幽伤感,却无尽希望的盛况。
“好了,先生啊,蜃景来了,我们吃几个海参,看看蜃景吧。”
王乡绅招呼张长文吃夜宵看蜃景,在自己学生的音乐中,张长文吃着肥肥的海参,看着远处无比绚烂鲜艳的楼台庭阁。有时候,还有美女穿着透视、情趣味十足的小衣,在那里翩翩起舞。
有时候,还有无数战士,关山望月,朔气如虹的模样,让人一时之间便豪气满怀,大丈夫当提三尺剑,跃马关山,建立无上功业之心!
看到这一切,也让张长文的脸蛋红扑扑的。他自小习文练武,为的便是报效王庭,重振张家。
不过可惜的是泽国战乱四起,从来就没有超过三年的国家,在这样的战乱中,百姓苦不堪言,张长文才来到千叶群岛的。
眼看着在千叶群岛很快就要熬到头,便可以为巴泽西所用的时候,却终归要怀揣着遗憾回归泽国。
心中的苦楚自然是无以言表。
“好,如此盛景,我张某人自愧无大才,不足以买与那帝王之家,但是我却也要吟诗一首,贻笑一方如何?”
张长文果然已经被那蜃景所逼,开始聊发狂语,斗志激昂。
不过幸好,在千叶群岛之上,并没有所谓的文字狱,不然的话,这种时候,抒发的感情多半是要杀头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