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良贵老泪纵横,感动的一塌糊涂,他的心终于可以落地。
他不是贪图小宛现在能赚钱,也不是能给他挣足面子,他真的疼爱温宛,他不敢想象自己再被女儿抛弃,人生灰暗,活着也没有任何意义。
抛开烦恼,温良贵立马来了精神,哼着小曲,好像炖的不是猪血,而是给皇上准备的御膳。
很快食堂里就热闹起来,厂子壮大,也请了做饭的大婶,跟看大门的是一家子,见温宛已经替她熬好了粥,生性胆小的她以为老板找人来替代她的工作,躲在一边抹了半天眼泪。
王玉娥跟她解释清楚,这才是真正的老板后,两口子又是感恩戴德的过来说了一堆的吉利话,弄得温宛哭笑不得。
邋遢男最后一个进来的,他躲在门后面,被黄老板给推了进来,看到一屋子的人,吓的他抱着头蹲到墙角,就像受了惊吓的鸵鸟,顾头不顾腚。
“江钟,你过来,快过来吃饭。”
江钟?众人惊讶的看着他。
“他说自己叫江钟,你们瞧,这是他写的名字,不过都是繁体字,我翻字典才看明白的。”黄老板把手里的一张纸条递给温宛看。
“字写得真漂亮。”
别看是繁体,不过下笔刚劲有力,一看就是经过刻苦训练过的。
一个练过钢笔字的疯子?
“江钟饿坏了,昨晚上你大妈给他做了一大锅的面条,被他吃的干干净净,连锅都给舔干净了。”
既然收留了,就不能不管饭,当江钟坐下来腼腆的拿起筷子开始喝粥,大家才明白黄老板说他把碗都舔干净时,表情为啥那么奇怪。
他一人喝了七碗粥,大碗啊,盛大米饭能盛半斤的大碗,吓的众人谁也没敢动筷,就盯着他的动作。
抹了抹嘴巴,看他的样子是意犹未尽,温宛赶紧把她爸爸炖的一大碗猪血推到他跟前,“喝吧!”
江钟撅起屁股看了半天,突然捂着嘴巴要吐,看来这不是他喜欢吃的东西,温良贵倒是长舒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