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原告没有任何证据,我方不接受指控。”
不接受就不接受,这种事情确实不好判定,但也不能说言绫随意诬告沐绣,因为所有人都觉得沐绣确实是偷了,只不过没有硬性证据而已。
言绫无所谓,反正目的已经达到,偷取化妆品制作方法的罪名已经卸掉,并且反推给对方了。
虽然没有证据,但是大众心里已经有了这么一个想法,只要大众是这么认为,那这个罪名你就得担着。
如果言绫不曾偷取过化妆品的制作方法,就更没有什么联合情夫邱天骗取沐绣的事了,都不需要你的制作方法,骗你干什么,你有什么好东西需要他们联合骗取的?
审完沐绣的案子就是记者了,一波接着一波来,言绫也不嫌累。
这个时候法院成立没有多久,所以很多程序和规矩也没有后世那么繁琐,一切都在摸索中。
其实记者的这个案子反而更好处理,因为那张报纸就是证据,完全就是捏造污蔑,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对言绫完成了人身攻击。
最后判定报社暂停歇业一星期,不过要先对今天的报道做出解释,还原告一个清白。
之前那篇报道的关注度有多大,那今天的这个审判关注度就有多大。
言绫和黛粉阁沉冤得雪的事很快就众人皆知了,一时间,沐绣和摩登女郎的名声比之前的言绫和黛粉阁更臭,因为贼喊抓贼比做贼真可恶。
倒是黛粉阁的生意,比之前更上一层楼了。
言绫趁着这个机会,跟黛粉阁签订了更为长远的合作,其他连锁店铺也开始按照她提供的制作方法,制作统一化妆品。
必须趁着这个机会,不给沐绣任何翻身的机会,不然携带着金手指的女主,可是随时可以咸鱼翻身的。
一个人的成功,依靠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才能,还有你在这个社会的名声。
慕容兆和沐绣之前用报社报道的方法,来污蔑言绫。
言绫打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是她不走报社这条路,方法老套不说,还容易留下证据。
还是最古老的方法比较实用。
她派人找了几个最会传八卦的大妈,让她们把沐绣、邱天和慕容兆之间的爱情纠葛,添油加醋的好好传播一番。
一定能够赚足看点!
这种传播速度又快又省钱,吃瓜群众还会觉得可信度更高,都是认识的人告知的,这可信度,高的不能再高了好吗?
经过几天的发酵,沐绣俨然已经成了一个水性杨花,脚踏两只船的贱人……
而慕容兆也顶着很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