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符合她的利益,满足了我们的要求,对她跟梅佳豪并没有什么实际的好处”。
“如果因为这事得罪了梅佳豪的对象家,导致了他们的反感,对贺兰来说才是得不偿失的。”
“因为梅佳豪的男友家的助力,对他们母女来说可是实实在在的。”
“你对外人跟对下属都能把握好这个分寸,为什么对贺兰就理所应当的认为她们会任你予取予求呢?”
“无非你认为他们一个是梅家的媳妇,一个是梅家的直系女儿,对你这个未来的当家人就应该言听计从。”
“其实从天豪失踪以后,我就没把他们当做是梅家人了,因为她们的当家人是贺兰”。
“何宇走的时候她还年轻,随时都可能带俩孩子改嫁,所以这些年我才对他们不闻不问。”
“你也要有这个认识,没有了梅家子孙做当家人的旁支,是不可能跟我们一心的。”
“何况这些年我们对她们母女,也没有尽到照顾的义务,贺兰对我们也没有归属感”。
“如果想达到你的目的也不是没有办法,那就只能给对贺兰跟其他人一样的待遇,看她们有什么实际需要的,然后进行利益交换。”
“可是如果是利益交换的去找贺兰,首先是有损咱们主家的威望,你也拉不下面子去跟她们商谈”。
“其次贺兰毕竟不是首饰的原主,你找她无非就是想借助梅佳豪的关系打感情牌。
可是面对七宝首饰这样的重大利益,贺兰在其中能有多大的作用也是未可知的。”
“你想想如果是你拥有这样的珍贵文物,会因为一个女人就心甘情愿的免费出让?”
“他们本主如果对这首饰做出这样轻率的处理,这首饰也保留不到现在了。”
“所以如果真的是要进行利益交换,还不如直接去找梅佳豪的男朋友呢。”
“最主要的问题是,她们手里无非是一套首饰,算是个考古需要的文物,也就是有些经济价值,对你的仕途能起到的作用也不大”。
“为了钱去进行利益交换,不符合咱们的家族利益。这样的东西咱们家也不是没有。”
“所以今天这个事情就算了吧,既然贺兰都已经决定自立了,梅佳豪的名字也不按照族谱上走了。就任由她们吧,不必理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