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不用,我睡地上就可以了。”李和风连忙摆手道。
最后,还是李和风百般拒绝,两人方才打消了这个念头,在外物给李和风摆了一张草席(稻草)。
随后,那妇人便去做饭去了。
因为李和风的到来,妇人还特地把石叔前几日打的一只野兔给炖了,倒是让李和风不好意思。
毕竟,他吃过的美食实在是太多了,但这野兔,一看就是他们最珍贵的食物了。
除了野兔之外,便只有一盘青色的野菜,味道极为的苦涩,还没有味道。(炒菜在秦朝的时候是没有的,但是在天行九歌中却是存在的,毕竟,秦时明月中庖丁做的便是炒菜。)哪怕是野兔,烧的也没有丝毫的味道。盐这东西,可不是一般百姓能吃的起的。
两人有一个孩子,不过六岁大,因为两人不识字,便给他取了一个石头的名字。
“家里面没什么东西,小风你别建议。”
“哪里,对于我来说,有的吃就不错了。”李和风也不管好不好吃,一个劲的吃野菜,至于野兔肉,偶尔去碰一两下,而且他夹的大部分都是骨头。
李和风把一个大兔腿夹起来,随后把他放入了一旁流口水的小石头碗中。
“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需要多吃一点。”
李和风微微一笑,说道。
“谢谢哥哥。”
“哈哈哈。”石叔看在眼里,也是满脸的笑容。这是他这一生,第一次被人这么尊重的一次。
第二天一早,石叔刚刚起来,便发现外屋内的李和风已经不见,而李和风原本睡过的草席上,却是多了不少东西。
除了十枚金锭之外,还有十多件衣物,男的女的都有。
看到这一切,石叔一愣,但是随即反应过来,这应该是李和风留下的东西。
但是李和风来的时候,身上根本没有这么多东西才对啊。
不过不管他怎么疑惑,这些东西出现在这里却是真的。
“娘子,你快出来看,我们有钱了。”
震惊了一会儿,石叔直接对里面的老婆喊道,十枚金锭,已经够他们一辈子所用了。
甚至,他还可以用这些钱送小石头却私塾里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