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什么时候,窗外已经飘起了雪花。
王征南就站在办公桌后,望着窗外。手不自觉的就又拿过一根香烟,点起来放在嘴角,似乎短短几根烟就让他爱上了这种吞云吐雾的感觉。
大概一个小时过后,楼下来了一个小车队,大概十几辆车,清一色的黑色s500。
居中的一辆车缓缓的推开了车门,从车里迈出了一条腿。
但哪怕王征南是站在三楼的高度向下看。
哪怕上次见面其中一方还只是孩童。
哪怕他只是伸出了一条腿。
王征南也明确的知道,这个人就是沈扬威。
跟他是不是第一个下车的无关。
这是一种特殊的气质,像是旧时戏台上的“角”,只要一出场,就像黑洞似得吸引着全场的目光。
走下车,王征南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他身上披着的一件过膝的长款貂皮,黑亮黑亮的,在路灯下反着微光,黑色的貂皮和地上一层薄薄的雪相互映衬。
因为距离太远,其他的也看不真切,没等留神,人就已经走进了大楼,只留下雪地上两行笔直的脚印。
又过了一分多钟,伴随着木底皮鞋磕在大理石楼梯上的清脆响声,那个身上披着长款貂皮的男人从楼梯间走了出来。
当王征南看到那站在房门口的男人的脸时,就觉得尘封的记忆忽然鲜活了。
十年过去了,眼前这男人竟然看不出什么变化!
只是那一丝不苟的三七分头发里,添上了丝丝缕缕的白色。
这竟让王征南也忍不住叹了口气,原来他也老了……
沈扬威脸上露出笑容,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根本没有理会那倒在血泊中的尸体,而是向着王征南张开了双臂。
王征南迎了上去,没说话,只是给了眼前的男人一个大大的拥抱。
沈扬威身上手工定制的白衬衫和马甲都沾上了王征南外衣上的血污,也全然不在意,打量着王征南的面孔,先是笑了笑,而后用手拍了拍他的头。
“走吧!”他转过身攥着王征南的手腕,拉着他径直坐上了电梯,整个楼里没有见到人,就连门口收发室里的男人也没了踪影,早已是人去楼空,实在是引人感叹,上午时那老板在很多人看来还是庞然大物,三声枪响之后就已经是树倒猢狲散了。
到了门口,之前王征南来时乘坐的灰色小轿车没了踪影,他也没有询问,而是跟着沈扬威上了一辆s500,两人都坐在后排,驾驶坐上有一个穿着棕色大衣的人开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