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庸穿的是粗布麻衣,有些破旧。
再加上李中庸表现得有点憨厚,任何人见了他,都会认为他只是一个孤儿。
强盗土匪,劫财而已。当然不会难为一个一无所有的孤儿。以至于,李中庸的短剑,一直没有机会杀敌。
不过,陈彦至交给李中庸的短剑的确锋利。在野外赶路,生存,有了这么一把锋利的短剑,处理猎物,砍柴生火,会方便很多。
李中庸以为,到洛阳之前,自己怕是没有机会用短剑来对敌了。
可惜,事与愿违。
该拔剑的时候,不拔都不行。
李中庸正在烤一只肥硕的野兔,香气四溢。
“就在前面。香味就在前面。”
有声音传来。
一个胸膛长着毛发的壮汉拿着一根木棒,带着六个人向李中庸走来。他们赤着脚,连一把像样的兵器都没有。
李中庸眉头一皱。
李中庸感知敏锐,他从几人的身上的气息可以判断出,几人都是穷凶极恶之辈。每个人的手上,都有人命。
并且……他们还吃人。
壮汉叫道:“小兔崽子,你的手艺不错。将烤好的食物给老子拿过来。大爷吃饱了,说不定一开心,就放过你。否则,大爷我连你小子也一起吃了。”
李中庸畏畏缩缩,将烤好的野兔拿到壮汉跟前,说道:“别杀我。别杀我……”
壮汉握着木棒,哈哈一笑:“不杀你?小兔崽子,死吧。”
他一棒像李中庸打来。
可惜,李中庸的出手的速度,比他更快。
唰!
李中庸决定出手,就没有丝毫犹豫。此刻的李中庸,哪里还有半点畏惧?他那憨厚的面容下,有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