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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偶遇(4 / 5)

林欣如见赵微突然不说话了,诧异的问,她这会儿喝的微醉,小脸红扑扑的,更显娇艳。

赵微满心的好奇,听林欣如问起,随口应付道:“没~~~~~没什么!我们继续喝!”

心里打定了主意,等宋铮回来一定要问清楚。

再说宋铮那边,他走过来的时候,郑均也被吓了一跳,虽说知道宋铮要来魔都拍什么琼瑶剧,可是也没想到,这就能遇上。

“哟!小宋!咱们哥们儿可真是缘分大了,在魔都都能遇上,缘分,缘分!”郑均起身,拉着宋铮坐下。

郑均的心里,对宋铮可是一直都感谢着呢,他的新专辑两周前发行,主打歌正是宋铮的那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虽说传唱程度比不上他之前的《赤.裸.裸》和《灰姑娘》,但是在圈儿里,得到了一致好评,好些乐评人都对这首歌给予了极高的评价,那些专家一扇呼,大众显然是觉得自己的欣赏水平被人碾压了,人家专家都说好,他们要说不好,那不是和组织对着干嘛,于是乎,不管喜欢的,还是不喜欢的,掏钱就买,让郑均的新专辑一不留神破了白金。

要说郑均虽然签约了唱片公司,之前发过好几张专辑,也算是体制内的歌手了,可是和那些主流歌手相比,他顶多算是游走在主流和非主流边缘线上的,人是很红,但是之前的专辑可不怎么卖得动,谁知道买了宋铮一首歌,居然还就红了,这找谁说理去。

因此,郑均一直都觉得欠了宋铮的情,虽说那首歌是一手钱,一手货,但是,郑均可不认为给了钱,就能把情分给买了去,那首歌能红,本身还是歌曲质量好,其实换了谁唱,效果都不会差,宋铮能把歌让给他,人家看重的是情分,就冲这个,宋铮就当得起郑均一个谢字。

可郑均的谢字刚一出口,宋铮就不乐意了:“均哥!没意思了吧!还说什么谢谢啊!咱哥们儿还用过那个字儿吗?”

郑均被宋铮顶了一句,非但没有不高兴,心情反而更加舒畅,拿起瓶子,对着宋铮示意了一下:“小宋!哥哥什么都不说了,咱哥俩以后处的时间还长着呢!喝酒!”

宋铮也不矫情,拿起一瓶酒便灌了起来,乐队的乐手们也纷纷狂饮,他们之前都在红星酒吧和宋铮见过面,对宋铮这个小年青的观感都十分好。

和郑均喝了一瓶酒,宋铮便起身要离开:“均哥!你们这儿先喝着,我那边还有几个一起来的朋友呢!”

郑均闻言,却不肯放:“什么朋友啊!”

郑均说着,目光还搜索了起来,虽然赵微他们都做了伪装,可那么一大帮人凑在一起,还不时的朝着他们这边看,很快还是被他给发现了。

“哟!我喽喽!小宋!那个是不是紫薇格格啊!”

宋铮笑了:“真不简单,大黑天的,人家还戴着伪装,你都能认出来,怎么着,均哥!你还是她影迷啊!?”

“屁!”郑均干净利落的否定,“你嫂子平时跟家里看她演的电视剧,我也就跟着看了两眼!”

宋铮知道郑均有一个相恋了十多年的女朋友,两人还有一个女儿,现在正居住在美国,偶尔会回国和郑均团聚,之前在红星酒吧,宋铮还见过一次。

“小宋!要我说,你没事儿拍什么电视剧啊!就凭你的条件,要是坚持一下,走音乐这条路,准能混出来,别看陈涛他们推荐你没推荐上去,那是他们走错了路,你听哥哥的,好好唱歌,等有机会,哥哥带着你参加一些演出,音乐节上再亮亮相,没准儿就红了!”

宋铮听着,也不禁有些心动,可是要是真的像郑均说的那样,让他放弃演戏,他还真有点儿舍不得,演了两部电影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演戏,和唱歌一样,都很着迷,舍弃哪个他都不愿意。

郑均见宋铮不说话,知道劝不动他,也就不说了:“得嘞!算我没说,不过,小宋,过些日子,有个摇滚音乐节,你来不来,要是来的话,演出名额什么的,我给你办了!”

宋铮问:“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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