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有领域之力,半神有法则之力。亡者之域的传奇和半神,不管是领域还是法则,都体现在控制亡灵的数量、种类和相应能力上。
亡灵君主最低也是传奇,比如暗月这只“尖耳朵苍蝇”,她的魂火可以瞬间转换到任何一个被她控制的亡灵身上,这也是任何一个亡灵君主都具备的基本能力。这就意味着亡灵君主在亡者之域里很难被杀死,除非魂火被特殊的手段禁锢住,或者消灭了所有控制的亡灵。
至于将控制下的亡灵魂火汇集起来,作为燃料施放各种大招,就因应各个君主的不同能力而定了。
既然骑士王说是考验,那就意味着还有一线机会。
李奇硬着头皮拔剑,忽然记起了骑士王拔剑的姿势。
他试探着问:“雪鸦剑术?你是罗兰帝国的人?”
克雷默曾经教导过他这种剑术,非常古朴简洁,只适合在大军混战的战场里用,而且还残缺不全。
在这种剑术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各类军用剑术,而后的图铎军用剑术将其发扬光大,但已经抹掉了雪鸦剑术的痕迹。克雷默也是把拔剑的不同起手势当作趣闻讲,再把这套剑术当作闲招比划,李奇才有所了解。
罗兰帝国是在第一纪元魔法帝国崩溃后,由服务于魔法师的武士在西方建立的。这个帝国一直延续到了第一纪元末,在纪元更替中分崩离析。
在罗兰帝国的辉煌年代,费恩大陆的中心还在西方。到了第二纪元,各路人马前往东方,东费恩才得以开发,渐渐兴盛起来。
从罗兰帝国前往东方的开拓者里,有不少是坚持“罗兰主义”的武士。
在今神光辉还没有普照凡人之前,团结起来共度天灾的人类酝酿出了强者七美德,这就是罗兰帝国建立之初的信条。这个信条超越了神属和种族,成为超凡者必须恪守的善良准则。
罗兰武士希望在新的土地上,让被权力和金钱腐蚀的罗兰主义重新振作起来,在东方建立光明而美好的国度。
传说那些武士就是现今骑士的由来,其中一位武士以凡人封神,就是现在的骑士之神修玛。
那都是两万多年以前的事情了……
“真是博学的代言者”,骑士王停步,听声音异常感慨:“还有人记得罗兰帝国。”
本以为骑士王只是因为骑马才得名,没想到还真的跟骑士有关系。
骑士王再道:“别想借着追问我的来历蒙混过关,我已经记不得了我是谁了。也许是位皇帝,也许是位源初骑士,也许跟那个不要脸的骑士之神修玛勾肩搭背过,这都毫无意义。”
等等,不要脸的骑士之神?
骑士王对骑士之神的怨念很大啊……
骑士王继续说:“记忆只是随时可以剥掉的树皮,只有树干……不,树干之下的树根,才会绵延永存。”
“埋在我魂火里的树根,是整个世界都厌恶的东西,所以我只能在这里腐烂发臭。”
“不过这样也好,在这里,我可以奉行我的法则。在这里,我可以让凡人挣脱宿命,获得永恒的自由。”
李奇心中一震,怎么感觉这位其实是同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