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用《乐氏求生守则》第一条好,还是用《乐氏表演法则》第一条好?
嗯,这件事暂时没威胁到她的生命安全。
所以,还是用《乐氏表演法则》第一条好。
《乐氏表演法则》第一条:不管会不会,卖惨第一位。
“你凶我!我就跟你开个玩笑,你居然凶我,还要打断我的腿。这日子没法过了……”说着,她还拿起小奶包的小手绢佯装拭泪。
小奶包:“……”
噫,好嫌弃。
这条小手绢他以后再也不用了。
陆寒时默默的看着她作。
等她作完了,他才问了句,“需要我配合着哄哄你吗?”
许长歌被拆穿了,也不觉得丢人,瘪着小嘴可怜兮兮道:“需要。”
然后,她就被陆寒时抱在怀里像个孩子一样哄着。
而家一暴她这事到这里也算是翻篇了。
没办法。
陆寒时不管是武力,还是智力,都比她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她是斗不过他的。
只能委曲求全。
咳,没有家庭地位的女人实在太可怜了。
不过,凡事皆有两面性。
没有家庭地位的女人,可怜归可怜,但也很成功。
因为她们实力宠夫,是真正的女英雄!
这么想想,没有家庭地位这事似乎也不是很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