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俗礼,就算心中再怎么看不上,表面上也不好由着性子来。何况少帝之前严明下令,禁止他这段时日未经允许与阿宓见面。
沈慎神情淡了些,亲随立刻道:“大人思念殿下,不妨也选一些物件令人送进宫中。”
陛下不让您进宫见人和书信来往,可没说过不让送东西啊。接收到亲随的暗示,沈慎明了,思忖之下也觉得不错。
说来惭愧,他送过阿宓的礼物很少,潜意识总觉得自己的便是阿宓的,时常会忘了这点。后来若不是受人启发,也许那两年都会忽略此事。
阿宓到底还是个小姑娘,定也喜爱收到礼物。
想起那个小小才及肩的身影,又思及他年长阿宓近十岁,沈慎自觉该学习的还有很多。如留侯所说,小姑娘并非属下,都是要哄着宠着的。阿宓没对他提过要求,他不能拿这个当做什么都不知的借口。
他换了身便服,第一次不带任何公务,与亲随上了街市。
亲随是京城通,哪儿有美食哪儿有姑娘家喜爱的胭脂首饰他一清二楚,这点倒让沈慎刮目相看,没想到他竟无一不通。
阿宓更喜爱美食,沈慎便踏上了京城满是酒楼点心铺的长月街。那些摊贩上的小东西固然也美味,终究不好送进宫。
“殿下喜爱烤蛇?巧了,这边儿有家野味楼,专做这种偏门菜,备受青睐。”亲随建议道,并带领沈慎走至野味楼前。
迈步踏进野味楼的前一刻,沈慎眼眸一眯,看到了个出乎意料的人——洛城。
沈慎几乎快要忘了这个人,当初阿宓名义上的父亲,也从来未曾善待过她。在得知此人就在京城后他没有赶人出京,只是暗中打了招呼,让一些人好好“招待”他,务必使洛城过得“快活”又无法离开京城。
但没想到,他竟然沦落到了当酒楼跑堂的地步。
洛城一只脚瘸了,走起来不大自然,在掌柜的吩咐下扭着脚走到一桌去收拾残羹冷炙,眼眸一直垂着,令人看不清脸色。
旁边有一桌客人正在讨论长公主大婚和少帝即将及冠的事,道陛下竟能容忍长公主婚期与及冠之日隔得那么近,还昭告天下,排场之大足以证明陛下对妹妹的宠爱。他们在议去到府衙前作诗一事,陛下要为长公主大婚集齐百首满意的诗词,集思广益,任何人都能去献诗,若被采纳了,便能得到足足十两黄金。
“十两黄金一首诗啊!”一人打着酒嗝叹道,“这一百首,便是万两黄金。唉,老子也想当那什么公主……”
这完全是醉话了,真要论也算不上什么大逆不道,寻常人听了大都一笑置之。洛城听了,动作却停了停,露出愤恨之色。
什么公主!他当初就应该在她出生时,把她淹死在荷花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