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也是今天王元刚刚醒来的事情没有被多少人知道,至少胡丛华是不知道王元已经醒来的,也就直接派人出去杀王元了。
派过去的人是胡丛华的一个远方表弟,也跟了他有不少年了,算是自己的一个得力助手,有什么事情胡丛华也非常的信任他,并且胡亮的身手在胡丛华的整个帮派里也是能够算的上是厉害的,这个任务交给他来办,实在是在适合不过了。
只不过是一个已经昏迷了的人而已,对于胡亮来说也不是什么问题,临走前胡亮还跟胡丛华保证这件事情一定会办的神不知鬼不觉,甚至都不让人知道王元是被人杀死的。
尽管胡亮做事一直以来都是让胡丛华比较放心的,这个人心细身手好,自己甚至都打算把他培养成自己的接班人,算是帮派里面最为信任的人了,这减轻交给他来做,已经算是最为合理的了。
胡丛华稍微倒了一杯红酒,一边在沙发上抽烟,一边喝着红酒,喝了一会,因为等待着消息,还是不想回去睡觉,索性就一直在沙发上抽烟,也不知道抽了多少。
胡亮身灵巧,高墙在他的眼中就像是平地一样,尤其是医院那些矮小的高墙,估计也没有多少人会来这样一个小医院来偷东西,整个医院的院子里连巡查的都没有。
所以胡亮还是非常轻松的就来到了医院当中,同时他也的早就已经打听好了王元病房的位置,朝着墙上冲两步,双腿轻轻一跃,整个人就跳了起来,然后伸出双手抓住离开铁栏杆,整个人朝上,整个身体就挂在了栏杆上。几乎全靠双臂用力,胡亮整个人就朝着三楼爬去,翻身就越过了一个空调水箱,轻轻松松的就跳到了上面,在上面轻轻一借力,没多少体重的身体就直接飞上了三楼。
一连串没耗费胡亮的多少功夫,这当然与胡亮的老本行是分不开的。
在跟着胡丛华混社会之前,胡亮可是出了名的翻墙大神,当然不是偷情,而是偷羊。
以前在农村的时候,晚上胡亮经常找两个兄弟,然后大晚上一两点钟别人家睡得最沉的时候就去烦人家墙头了。
一般都是胡亮先拿着刀翻进去,为了防止羊会叫而把主人给吵醒,先拿刀把羊的脖子给抹了,然后再把羊直接从墙头给扔出去,外面有个人在外面接着。
一头羊就是一千块钱,凭借着这一手本事,胡亮以前在农村的时候也算是混的非常不错,偶然看到了胡丛华开着宝马从城市里回来了,才突然有些醒悟的感觉。
赚农村人的钱永远是富不起来的,因为农村人没有一个是富的,你也就是穷的,胡亮想了想,决定要跟着胡丛华到城市里干一番大事业。
倒是没少遗传老-胡家的胆识身手,胡亮这么多年以来也干的不错。
今天这个胡丛华吩咐给他的任务他还是势在必得的,这不就跟跳墙头到人家家里偷羊是一样的嘛!
跳过去,把人的脖子一抹,这件事情就结束了,只不过这次要麻烦一点,需要找点东西把那个家伙的嘴给捂住,这次要把人给闷死,而不是直接抹脖子,但还是一样的道理,而且还是对付一个昏迷的家伙,这对于胡亮来说完全没有任何挑战性。
最近这几年的锻炼,胡亮也不仅仅只是偷羊宰羊的小年轻了,杀人越货,手黑的很,杀人这种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做了,心里的负罪感也渐渐的消失了,现在宰人跟宰羊也没什么区别了。
透过窗户,胡亮已经看到了王元的脸,正躺在床上睡得香呢,整个房间里都弥漫了一股消毒水的味道,甚至透露出几分压抑的感觉。
窗户本来就是开的,谁也没想到已经是三楼了,也就没有安装防盗窗,但是三楼这种小事对于胡亮来说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