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还是他心中块垒没除尽,与母亲和解,不意味着嫪毐的阴影消失。
欲者,人之本性,正因禁欲之难,他才对贞烈自强的女子格外钦爱。
再者他又是国君,农耕时代战乱之世,男女失时子孙不蕃,国力必衰。
矛盾斗争到最后就是这个结果,李斯博览史书,再献一策。
“左丘明《越语》曾载,越王勾践为报吴国之仇,下令国中:‘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
哎哟!秦王拍手叫好:不但能让男女早婚,还能给国库增收呢!
然后大老爷们开始讨论两个问题:女子嫁人的年龄下限和上限。
低于下限是童婚,秦法不予认可;高于上限是失时,按律开始罚钱。
关于女子婚龄,庙堂上这群肉食者的阅历还不够达成统一认识。
秦王觉得下调到十三岁都没问题,因为媯儿嫁给他的时候就十三。
昌平君反对,他家闺女大的十四,小的十三,挑食不长个儿都还是娃娃。
李斯跟秦王同战线:孩子样也能生养,赵迁那小老婆就生了个大胖儿子。
尉缭急得跳脚:有点常识好么?那是吃得好长得快!贫家女哪能这么早?
秦王摊手:“那总得有个标准吧!”
赵高背诵了秦律现行规定:男子不足六尺五寸,女子不足六尺二寸,皆以为小。
由于户籍记载不够完善而且存在瞒报年龄逃避兵役的可能,秦律大多是以可测量的身高为服役和量刑标准的。
“六尺二寸多大年纪?”
“一般女子十六七岁。”
“十六七岁早成人了,是不是有点晚啊”
“还有一个标准。”
赵高的记忆力也卓尔不群,律令法规烂熟于心:刑律以六尺为界,仓律以六尺二寸为限。
对此,后世众说纷纭,有人说秦国抠门,给囚徒发口粮的时候按六尺二寸算成年,给老百姓定罪罚钱又提早到六尺,双重标准玩得贼精。
不过也有说法是:六尺以下是童年,六尺到六尺二寸是少年,六尺二寸以上才算成年。
按第二种说法量刑更方便,至少方便秦王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