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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猎虎(2 / 2)

“乔道清道长原本要去除害,可谁料遭此不幸,”知县指着杂物间继续说道,“本县以为没了希望,却不想又见识到林哥儿的手段……”

诶?那邋遢鬼是乔道清?

林克表情僵硬了一下,回忆起了水浒中相关的描述。

乔道清绰号“幻魔君”,法力高强善用幻术,曾多次大破梁山泊军,后来败在公孙胜手里。

这货不是被田虎封为国师了么,难道现在两人还没遇见?

自己正寻思着去哪找修道者呢,对方就主动送上门了,仿佛瞌睡得了枕头,这还能让他跑了?

可问题是,自己现在一穷二白的,怎么能留下他呢……

林克沉思的模样让知县产生了误会,于是下了狠心,决定再添一把火。

“本县私人再添五百贯,加上之前的赏金,总共一千五百贯请林哥儿出手。”

这话知县是咬着后槽牙说出来的,无他——肉疼、心疼,得忍着。

哦对,腰也疼,激灵激灵的。

“另外本县再保举林哥儿你做个都头!”

林克默默听着,脸上的表情忽然有点古怪:所以我这是拿了武松的剧本吗?

不过,这活儿能干。

做试验需要钱,造反更需要钱……他手头不宽裕啊。

说起造反,某个突然产生的,极为大胆的,极具实践价值的想法,让他眼神里都迸出异样的光彩。

“以阳谷县为基础,打造一个机械版的水浒世界!”

知县相公离开的时候带着笑,他得到了想要的答复,林克承诺两天内一定把大虫带到他面前,并且贴心地问他要死的还是活的。

…………

景阳冈盘踞在附近的交通要道上,虽名为山岗,却地势低矮,很容易翻越。

如今闹了大虫,不光行人几乎绝迹,连周围村庄里的百姓都不敢在晚上出门。

农村里养过狗的都知道,咬过人见过血的狗必须被打死。

因为人的血液里含盐量高,肉质又比较嫩,对肉食动物具有极强的诱惑力。

老虎作为一种领地意识强的动物,活动范围最大可达900平方公里以上,为了觅食跨越几十公里都是家常便饭。

而景阳冈上的这只吊睛白额大虫,日常就守着这一亩三分地,恐怕就是人吃的多了,已经看不上其他的猎物。

枯枝被踩断的声音,划破了景阳冈上的寂静,夜风中夹杂着潮湿与腐殖的气味,让行进中的林克下意识抽抽鼻子。

天空中月色皎洁,但林子里树木影影绰绰,那点光亮作用不大,加上地面高低不平,林克走在上面深一脚浅一脚感觉格外费力。

偶尔有小兽或者鸟类被惊动,便如同魅影一般逃窜,将林子里衬托得更加诡异阴森。

说实话,林克觉着不出现几个鬼怪幽灵啥的都对不起现场这气氛。

一座破败的山神庙映入眼帘,林克走到跟前,看到只剩半扇的门板上贴着张印信榜文。

他决定在这里等一晚上。

就不信老虎看见落单的一百多斤五花肉会不动心。

几个小时过去。

林克坐在破庙一处墙角的下面,听着夜风吹过墙上大洞发出的呜咽声,抬头看着黑沉沉的夜空,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老虎啊,你咋还不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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