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建明与陈统约定好了一些事情之后,便离开了。他刚一离开,陈统立即行动,他拿起电话拨通了港岛那边地政署长的电话,约他今天晚上一起吃饭,然后去夜总会开开心。
“陈探长,今天不行,今天有人约我吃饭。对了,他还是你的潮州老乡,说是要找我谈买深水湾那边的一块地皮。”这个地政署长直接拒绝道,还解释了一下。他与陈统很熟,两人经常打交道,一起捞钱一起玩耍,两人是利益共同体,因此,他对陈统没有隐瞒,也没必要隐瞒,直言相告。
陈统听到对方说起深水湾地皮一事,心中打了个突,心道:
“不会这么巧,是同一块地皮吧?”
他可不想到手的五万港币就这么飞走了,立即说道:
“布朗署长,我找你也是要买地皮,我想买入深水湾79号那块地皮。”
“啊?陈探长,你也想买深水湾79号那块地皮?”
“是的,布朗署长。你明年就要退休回本土了,我认为有些事情还是我们熟人之间操作起来才更安全,更方便,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另外,布朗署长,我要买的可不止深水湾79号这块地皮,还有不少地皮,我也想入手。
要不,我现在就过来找你,我们好好聊一聊,你看怎么样?”
“好吧,陈探长,那你现在就过来吧,我在办公室等你。”布朗署长立即听明白了他的暗示,他想了想,觉得陈统说得有道理,自己明年就要退休回本土了,捞钱的同时更得确保不出事。这种事做起来,还是熟人之间更好操作,遂同意了,让陈统马上过去。
就在霍建明回到铜锣湾,去菜市场买完菜回到家,准备烧火做饭时,陈统已与地政署署长谈妥了,他以自己的名义花了二十万港币买下了深水湾79号,“公关”费给了五万港币,当天便办好了所有手续。
霍建明给出的价格是三十五万港币,扣除五万“公关”费,他净赚了十万港币。
这笔交易,他为了赚差价,又担心夜长梦多,直接自掏腰包先买下。陈统一直都以为是霍老爷子要买这块地皮,知道霍老爷子是牙齿当金使,说话算话的人,自然不担心他不认账。
可怜的李超人,好不容易托关系与地政署长布朗搭上了线,当晚满心欢喜的请他吃饭,得到的结果却是深水湾79号已卖出去了,布朗署长让他在深水湾另找地皮。
他问布朗署长是谁买走深水湾79号的,只是他现时还只是个小卡拉米,高傲的英国佬布朗认为自己赴约与他吃饭已经是很给李超人面子了,怎会告诉他是谁买走了深水湾79号地皮?布朗吃饱喝足,便拍拍屁股走人。
第二天下午,学校放学之后,霍建明刚出校门口,便看见雷洛已在等自己。
“明仔,阿叔让我告诉你,深水湾那边的地皮拿下了,让你找你叔爷拿钱,今天就过户。”雷洛见学校门口放学的学生很多,凑近霍建明,压低声音说道。
霍建明一愣,很是惊讶陈统神速的办事效率,回过神来之后,立即对雷洛说道:
“这么快就搞定了?行,洛哥,你先回去告诉陈探长,我马上拿钱过去找他。”
朝中有人好办事,这句话在陈统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当天下午晚些时候,在霍建明用挂在胸前可开合上锁的香烟架装了三十五万港币,出现在荔枝湾警署两个小时之后,过户手续便已办理齐全,而且还提供了送上门的服务,深水湾79号地皮已挂在了明达地产公司名下。
三天后,清水湾220号地皮连同周边两百万呎地皮,合计四百万呎地皮也挂在了明达地产公司名下,霍建明为这四百万呎地皮支付给了陈统70万港币。
而陈统连“公关”费在内,实际上才一共花了55万港币,他净赚了15万港币!
此后半个月,陈统陆陆续续帮霍建明拿下了两块港岛地皮,四块九龙地皮,合计地皮总面积二十七万呎。还有港岛、九龙的店铺二十八间。
1955年,铜锣湾地皮才35港元/呎左右,店铺因位置差异较大,核心地段约100~300港元/呎,非核心区或低至80港元/呎以下。
霍建明买入的地皮、店铺却并不非得追求核心地段才行,他自然是知道港岛、九龙几十年之后的地产价格的,现在无人问津的地皮和人流不多的店铺,以后都是天价。因此,只要价格合适,他全都要了。
为此,他共计支付了一千一百多万港币给陈统,加上之前购买深水湾79号和清水湾220号两块地皮,已掏空了他从九龙寨城所得和卖烟仔弄来的港币现金,只能以英镑?足给陈统。
地皮、店铺的收购非常顺利,反而是霍建明认为应该非常容易收购到手的报社却卡住了。
这是霍建明前世对此时期香港报业的认知又出现了偏差。这时期,香港报纸的立场基本上是非左即右。少数几家中立的报纸如《成报》,以八卦社会新闻吸睛,发行量日销破3.5万份,市民覆盖率第一,标题猎奇;《红绿日报》定位为市井小报代表,专攻马经、赌档消息及色情小说,每份0.1港元,茶楼酒肆必备,发行量隐秘但庞大。
这些报纸统统不可能出售。
霍建明没办法,只好让陈统想办法收购十几家不怎么知名的小报,然后再合并成一家中型报社。
六月,临近学校放暑假之时,一直渺无音讯的英国出版社William Heinemann(威廉·海涅曼出版社)终于寄来了一个包裹,傲慢的英国佬已把《我们在哈瓦那的人》这本书印刷出了样品,才连同合约一起寄了过来,还很贴心的准备了两份合约:
第一份合约一次性支付5000英镑给JSGY,也即是霍建明,属于直接买断,签了这份合约,拿了5000英镑之后,《我们在哈瓦那的人》这本书便与霍建明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第二份合约是按7%的版税与霍建明结算。同样,霍建明只收7%的版税,《我们在哈瓦那的人》这本书便与霍建明say goodbye!
霍建明怒了!5000英镑就想一次性买断?7%的版税就让自己和《我们在哈瓦那的人》这本书say goodbye?
他直接把两份合约撕了个粉碎,自己拟了份合约,要求10%版税,并注明是税后,合约上还设了个前提,威廉·海涅曼出版社只有《我们在哈瓦那的人》一书纸质图书出版权,除此之外,一切与威廉·海涅曼出版社无关。
他又回了封信,在信中直接与对方说清楚,不按他拟的合约签约,他将立即和美利坚某某出版社直接签约,或者考虑在香港直接出版发行。还给对方设了个期限,一个月内没收到对方的回信,他将视对方已放弃出版《我们在哈瓦那人》这本书。
最后,霍建明将他拟定的合约和撕碎了的那两份合约,连同自己的银行账户,还有自己的回信,打包一起给威廉·海涅曼出版社寄了过去。
当天下午,他便去中环寄走了给威廉·海涅曼出版社的包裹,在港岛各赌档转了一圈,弄了四千多港币才回家,半路顺便去菜市场买了菜。
他回到家里之后,刚开烧火做饭,母亲林妙芬居然提前下班回来了,还带回来了一位十六岁左右,身材苗条,面容清秀的少女。
“明仔,过来,我给你介绍一下,她叫罗惠玲,你叫她玲姐,她以后就在我们家住了,阿妈已经认她为女儿了,她以后就是你和小雅的大家姐!”林妙芬一进屋,立即把霍建明从厨房里拽了出来,给他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