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
一开始她并不看好。
原因很简单。
这种文案很难真的引起共鸣。
更何况,也非常容易被打假。
自媒体最爱发的一类文案。
区别在于,视频的主角是白梦瑶。
她的才艺加上颜值,确实能够获得一些关注。
但也绝对达不到爆火的地步。
没想到。
视频才发上去两三个小时就爆了。
更夸张的是。
林彦的那条评论,简直比视频还猛。
“神什么神,游戏才刚刚开始。”
“去,赶紧让财务打钱投抖+。”
“抖+?”李小芸当然知道抖+是干什么的,她只是不明白,林彦接下来又想干嘛。
“投多少?”
林彦抵着下巴想了想,随即伸出五根手指。
“五万?”李小芸问。
林彦摇头。
“五十万?”李小芸有些诧异。
没想到,林彦再次摇头。
“五百万?”李小芸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嘴。
投个抖+五百万,这是什么概念?
能赚回成本吗?
这次,林彦终于点头了,“没错,就是五百万,马上去。”
“好...还。”李小芸不理解,但坚决执行,这就是一个专业秘书的职业素养。
林彦之所以投这么多。
除了为了带货,其实还有另一层考虑。
因为那个账号,是用白梦瑶的身份证和手机号注册的。
也就是说,不管什么时候,那个账号都属于她。
谁也拿不走。
钞能力果然好使。
五百万砸下去。
仅仅只用了一天时间。
白梦瑶的D账号,涨粉超百万。
单条视频点赞三百多万。
最离谱的是,首评点赞已经过了一千万。
评论两百多万+。
视频内容没有引起全网广泛讨论。
倒是首评上了新闻。
这又反向给白梦瑶的账号带了一波流量。
...
三天后。
南都雅郡小区。
房子是李小芸的。
刚好被林彦征用。
因为,他要给白梦瑶另外一个身份。
那就是食品厂厂长的女儿。
自家生产的好东西卖不动,只能自己出镜,替爸爸卖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