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这时候就特想念林克,就是希望临死前不那么失败,连个值得托付后背的人都没有。假如林克在,虽说他的枪法……介于打得准和不准之间,但隧道前的这片区域是极好的伏击地点。道路从山体中破开,两侧是光溜溜的十几米悬崖,中间笔直一小段铁轨。峡谷宽度只比隧道稍宽,空荡荡一段路没任何遮挡物,躲都没处躲。只要有把枪,闭着眼睛都能打中……熊或者我。老麦不是坐以待毙的人,这条隧道他走过好几遍,所以故意把魔熊引到这条路上来。魔熊觉得这个地方老麦无处可逃,殊不知老麦也是这么想的——这条小路也仅比隧道宽一半儿,站在这条路上他和魔熊都没处跑。这么比较反而是他占便宜,毕竟他本来就没处跑。在外面辽阔的雪原上,魔熊的优势更大,地形不如魔熊熟悉,身体不如魔熊灵活,拿着枪想打中都难。还不如这里,狭路相逢,刺刀见红!想打死魔熊估计是做梦,但打伤可以想想。如果魔熊受伤后自行离开,那就是他能活下来的机会……其实前妻姐说的没错,他就是石头,死了也是卡在熊的牙缝上,而不是被拉进便便。可麦肯齐不知道,他心心念念的林克,就在前方不远处!隧道是个埋伏的好地点,但林克却没选隧道,他藏在隧道外二十米的一处岩石上。那块岩石高七八米,仅比后面的悬崖矮一点儿。岩石的侧后方堆满积雪,能够一点点爬上去。林克体重轻没问题,换成几吨重的魔熊肯定把雪压塌,爬不上去,所以这个位置绝配!林克照例在岩石顶上的积雪挖了个坑,趴在里面,身上照例披了张白床单……这伪装简单,效果却极佳。为什么林克恰好守在这儿?因为他一帆风顺的从米尔顿抵达山洞,在原篝火处放下物资,门口绘上鲜艳标识,做成了第二个贮藏处。——那间石室安全隐蔽,狼不进来,风雪不入,是已知最好抵御太阳风暴的地方!接下来,他就想去那间最初醒来的木屋看看。两个人约定好了,无论是谁,路过神秘湖时都会在那里给对方留下信息。没想到的是,在出矿洞前,就看到麦肯齐给他的留言!老麦也找到了油漆,在洞口留下一行大大的字,最后一个箭头指向铁牌。他翻开,铁牌后面找到了很多信件……不得不说,老麦真是个沉默的老好人。嘴上不说,永远把事情做在前面!铁牌后不仅有老麦几次路过洞口留下的信件,信件里,详细叙述了老麦别后的经历。林克再结合知道的“剧情”,轻易猜出故事发展到哪个节点。除了信件,还有附近三个区域的新地图:“神秘湖”、“孤寂沼泽”以及“断开的铁路”。由于有滑雪板,每次返回神秘湖地区,老麦都会路过这里更新一下。林克知道剧情,知道他马上要倒霉了。二话不说,立刻踩着滑雪板冲向铁路隧道!如果老麦没事儿,埋伏他最多吓一跳。万一真有事儿,那他卡住节点,没话说,无论如何也要把魔熊干掉!一劳永逸!至于说只有猎熊矛能杀死魔熊……开个寄吧玩笑!即便是林克,一想到用长矛杀抗熊,都头皮发麻。狗屁子弹杀不死魔熊……当初华夏开发北大荒的时候,野狼和熊瞎子的尸体一卡车一卡车从大兴安岭往外拉!其中不少都是活了几十年的熊瞎子!结果呢?整个东北的熊瞎子都能作证,哪有什么防弹皮毛!56半之下,众生平等!林克赌那几分之一的概率,结果他赌到了。“老麦你可真是个倒霉蛋,一步一坑,没有我你可怎么办。”林克打开照门,枪口稳稳指向追在麦肯齐身后的那头巨熊。他可不是昨天那个林克了,虽然步枪只有3级,但仔细瞄准后打的相当准!魔熊还在戏耍老麦,跟着但又不一直跟。山到隧道这里有个拐角,从老麦的角度看不见后面的熊,他只是能感觉到压迫,被恐吓,但从林克的角度看得一清二楚。那是一头仿佛SUV般巨大的黑熊!怪不得说子弹无效。不打中要害,确实很难杀死这头怪物。更别说用长矛,那特么简直是用生命开玩笑……就算你摆出个罗马方阵,长枪全部换成钢制的,事先架好枪——那也得有个前提,魔熊必须脑残直接往长矛阵上冲啊。林克轻轻摸了下枪把上刻的名字,“灰色”。李·恩菲尔德步枪,一把从一战用到二战的经典栓动步枪。使用全威力子弹,杀伤力在拉大栓中排名中下,但伤害对普通生物依旧溢出。林克用来猎狼时,步枪子弹经常直接穿透躯干,狼却没受到致命伤。这把枪最值得称道的是它的射速,在拉大栓中天下第一!最快可在8秒钟内清空10发弹仓(目前记录6.5秒)!林克杀狼时,为增加弹头碎裂,一般会在弹头上刻划痕,代价当然是距离远点儿就打不准。有得必有失,为了节约子弹,他也从不打100米以外的目标。魔熊不同,对付这么大一头熊,首先要放弃一击毙命的幻想。做好持久战的准备,魔熊不是那么容易死的。最稳妥的方法是多射击,多命中!不要有当场打死的幻想,能造成大出血就是胜利!然后逼它逃走,让它在逃跑中更多失血而死。这样既有操作性,又不会被临死反扑。当然了,在动手前还要提醒一下老麦……林克将枪口朝老麦的脑袋晃了一下。下一秒老麦就跟炸了毛似的猛然蹲下,接着一个连续动作扑到路边雪坑里,紧张的四处张望。这就是典型的身体比脑子快,身体已经做完了,这时候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呢。这就是生存大师吗?林克惊了!他只是想引起一点点老麦的注意,没想他反应这么大。林克从岩石上招招手,可惜老麦看不见,把自己藏的死死的。林克不敢有大动作,怕后面的魔熊看见。老麦没发现岩石上埋伏的人,却惊动了后面的熊。魔熊以为他发现了,阴沉着熊脸从山后走出来,没能最后恐吓一次,很是不爽。就像将最美味的葡萄留到最后,结果却是酸的一样。它小步朝着麦肯齐逼近。隆起肩膀,故意步履沉重,脚掌下的积雪碎裂,仿佛一辆正在缓慢启动的坦克!老麦慌忙的去解挂在背包上的步枪,表情多少有点儿刻意。看到这一幕,魔熊低吼一声开始加速。魔熊与神秘湖猎人相爱相杀很多年,它很熟悉步枪的射击流程。因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类就喜欢拿着枪远远的偷袭它,甚至是从未见过的人。以至于魔熊从以牙还牙,到主动杀死一切出现在视野中的人类。魔熊不懂,人类除了生存还有名和利。魔熊传说在神秘湖地区神秘而又久远,杀死魔熊既有名又有利,无疑吸引着无数想一步登天的人。那些人和魔熊无冤无仇,此事无关风月,只为名利,包括猎人在内。在几十年的交锋中,魔熊也积累了丰富的对人经验。如何应对枪支,几乎形成本能。魔熊用一种怪异的姿势加速着,它压低身体,前腿像狼那样弯曲,胸口几乎贴到雪面。就仿佛重心不稳,踉跄中随时会摔倒一样。实际上这种看起来很丑陋的姿势,却将柔软的腹部和关键的胸口掩护得十分完美,露在外面的要害只剩眼睛。但黑色的熊跟黑色的眼睛,在奔跑中被毛发遮挡,几乎无法找到。除了姿势,魔熊还很懂得如何使用力量。它奔跑时翘着肩,就像一辆带着撞角的坦克!虽然速度不快可力量感十足,无论是带起的风还是震落的积雪,无不显示出声威赫赫!相比之下,老麦的假动作就显得有些过于假了。他慢腾腾的解着步枪,动作慢的像地铁老人手机。不仅毫无威胁,也毫无挑战。魔熊只觉得索然无味,它还是更喜欢老麦之前桀骜不驯的样子!他的每次反抗都很有趣。本想冲上去一巴掌连人带枪扇飞,现在想改成撞飞再来一个屁股墩儿!能活活,不能活就去死!暂时不想吃,可以拖回洞当储备粮。神秘湖的人类越来越少,也不知道明年还会不会来,所以得节省些玩……人类不好吃,但很好玩儿,也很耐玩儿。他们无论被它打跑多少次,只要没死,总会还来找它麻烦。它不知道,那是因为它的皮值钱。就在魔熊冲到眼前时,老麦的动作忽然灵活。他撕开活扣,松手,背包自由落体。身体朝着相反的方向滚动,抬起左手,露出一直握着的橙黄色信号枪,直接扣动扳机!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吱——!!!的一声尖叫,信号弹带着明亮的火光和硝烟,朝魔熊的脑袋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