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1章 困局中的irs
“已经抓住了,现在正带回来审讯的路上。”电话中的贝蒂说道。
“税务机关的效率也太高了吧!”林源感叹道。
他去见一趟老汤米,确认安迪.路易斯就是那个神秘来客的时间,税务机关就已经赶赴地点,并且立刻动手了。
“这真的有合法手续吗?”林源问道:“不会有惹出什么不必要的麻烦吧?”
“林源,你在北美这么多年,没听过在这片土地上,只有死亡和税收是无法回避吗?”贝蒂说道。
林源:(一`一;)
好吧,确实是这样。
美国国税局irs,确实比特勤局、联邦调查局还要让人闻风丧胆。
被国税局逮捕起诉的人,96%最终都会被定罪,胜率高到不可思议。
更加离谱的是,根据国税局2005财年报告,该年度共追缴834亿美元,其中税款不足四成,其余523亿美元皆为罚款。
换个说法就是:
欠的税款你一分钱都逃不掉,而且我不仅要追回税款,还要罚款。
平均的罚款金额,是欠缴税款的1.5倍。
也就是你欠税100元,最终irs可以从你身上抠出250元。
这种剥皮抽筋的力度,魔鬼来了都要甘拜下风。
之所以irs能够做到这种程度,是因为irs可以仅凭主观怀疑,就对任何人进行监视,并随意调取账户信息及日常消费记录。
一旦发现某人的开支与报税收入不符,便会将其带回谈话。
一般执法部门抓人时需执行米兰达警告,而国税局则无需这样做,因为irs辩称调查属于行政事务,不算逮捕。
米兰达警告,就是很多中国人都知道的,美国司法实践中,执法部门必须向嫌疑人宣告的那三句话:
1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作为你的呈堂证供。
2你有权利在接受警察询问之前委托律师,他她可以陪伴你受讯问的全过程。
3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的话,我们可以给你请一位。
说完这三句话,还要最后询问一句:“你是否完全了解你的上述权利?”
哪怕你很少看反映美国司法程序的影视剧,看港剧的时候应该也没少看到米兰达警告的场面。
这个程序,是所谓的“美国司法程序正义”的重要环节。
如果没有在调查开始前,宣告米兰达警告,那么接下来所有调查获得的证据,都会因为程序不正当而被排除。
总得来说,美国人很擅长玩这种里胡哨,看起来似乎很“保护你权利”的手段,把自己的司法流程包装的相当高大上。
但这个制度的出发点,其实是把司法机关预设成坏人,把犯罪嫌疑人预设为蒙受冤屈的好人,因此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违背了程序公正,哪怕结果是公正的,也要坚决驳回证据。
在美国就曾经发生过,一个变态连环杀手,残忍的杀害了很多人,其中不乏小孩。
被捕后,警方也根据他的证词,找到了隐藏的受害者尸体。
可就是因为警方没有按照规矩宣告米兰达警告,因此所有的证据都被排除!
哪怕根据犯罪嫌疑人口述找到受害者尸体,这样铁板钉钉的证据,都被因为程序不正当排除了,最终导致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
这简直是过度追求程序正义,都显得有些魔怔了。
这种事情要是发生在国内,根本没有人能够接受这种结果。
米兰达警告,虽然能在某种程度上确保司法程序公正,这是有利的一面。
但是绝对的排除证据,并且因为过于保护犯罪嫌疑人,使得破案难度和办案成本大幅度提高,这就明显弊大于利了。
在国内,犯罪嫌疑人是无权保持沉默的,公民有义务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
如果你确实没有犯罪,那么司法机关也会尽力还你一个清白。
其实美国人也不是不知道米兰达警告带来的弊病,因此在涉及到“国本”的收税领域,irs就表现的极为强势。
人家才不给你什么沉默权,乖乖的老实交代,否则大刑伺候也不是不可能的。
毕竟什么摄像头坏掉,嫌疑人意外死亡之类的事情,实在不要太常见。
别以为irs不会这么干,事实上更恶劣的事情,都没少干。
其中两个例子,如果放在国内简直是匪夷所思。
第一个例子,irs曾发布公告,要求纳税人申报非法收入,如走私收入等,此举在美国引发了轩然大波,许多人认为国税局在鼓励犯罪。
只要交税了,非法收入就变相合法了?